附件5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
2.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
3.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
4.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和重点,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施政行为,纠正各种“不作为”。
(二)负责对来访、来信信访人事项进行登记录入、梳理工作,对网络投诉的信访事项进行梳理、登记,对群众满意度评价进行统计工作。
(三)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及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提供信访信息。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五)负责信访矛盾的排查、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
(六)负责维护信访秩序,疏导来访群众等工作。
(七)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分类、统计工作;负责对进京、赴省、去市、来县的上访情况统计建档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
(二)落实党政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
(三)及时受理、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五)依法开展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
(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信访意识,规范信访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6.44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6.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56.4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4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10.29万元,增长22.30%,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6.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29万元,增长22.30%,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6.44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无项目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6.4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4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6.44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1万元,占7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万元,占15.40%;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占4.45%;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占9.62%。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29万元,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1万元,占7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万元,占15.40%;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占4.45%;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占9.6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39.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万元,增长22.45%,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5.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21.89%,增长原因主要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2.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52万元,增长21.85%,增长原因主要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费用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6万元,增长22.44%,增长原因主要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4.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78万元,增长21.91%,增长原因主要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费用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1.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22.47%,增长原因主要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费用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9万元,公用经费3.35万元。
(一)人员经费5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表:利辛县信访受理中心2023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