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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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63W/202309-00230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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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04 10:52 信息来源: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指南

 

1.办理事项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

农村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分别为 792

/人/月、592 元/人/月;城市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

补贴标准分别为 1092 元/人/月、892 元/人/月。 

 

4.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巩店镇民政办

7. 联系方式

0558-808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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