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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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张集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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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张集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新张集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09:19 信息来源: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2023年新张集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邮箱投稿:将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发送至:lxxzj@126.com

2.现场投稿:将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通过纸质稿投送新张集乡党政办

3.电话投稿:通过拨打征集电话0558-8950766

4.征集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1日

将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我们。



新张集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新张集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垃圾杂物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季为5月25日至6月25日、秋季为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证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全年实现“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少于90%,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5%,确保西淝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和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午季禁烧结束后全乡范围内所有河流严禁迎水坡种植农作物。

三、工作任务

()广泛宣传发动。乡党委、政府负责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制作宣传音频和倡议书等,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条幅随处见、村村通广播响不断、流动车宣传循环转,实现禁烧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村(社区)积极宣传对造成林业、河流等毁坏的行为人,严厉处罚,依法追究责任。对农机操作人员要求确保麦茬高度在10厘米以下,麦茬高度大于10厘米,群众可以拒付费用。

(二)实施精准摸底各村(社区)机械配置必须确保每300亩1台收割机,每10002台旋耕机,每1000亩原则上配备大型打捆机1台、装卸机1台,运输机4台,以上器械务必在5月28日前配备到位,小麦收割、打捆、清运、旋耕确保在6月6日前全面结束。各村(社区)负责摸清低保户、监测户、精神病(智障)户等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三)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一旦冒烟, 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雨前、午间、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五)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社区)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科学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办法挂图作战,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一是视野范围内每400亩设置1个网格值守点,每个网格值守点配备2名看管员(要求看管员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另外明确1名村干部作为包保责任人(5月26日上报),所有网格人员要统一佩戴禁烧值守袖章(乡政府统一制作)。各村(社区)要配备禁烧设备,每个网格值守点架设一个帐篷,配备1辆自制电瓶水车,不少于2把扫把、铁锨、水桶、灭火器等灭火设施,网格人员人手一把灯具,网格值守点人员、设施要在5月28日配备到位,纪委将于5月29日开始督查。网格人员要盯地块控茬,收割留茬控制在10厘米以内,盯收割机收割,引导群众连片收割,盯打捆机对秸秆打捆及时清运离田。二是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专门负责全村各地块的巡逻救险、同时各村要配备1台水车、2台旋耕机(停在村室)以备随时调用应急。三是乡政府统一调配消防水车、洒水车,每车配专门驾驶员1名,全天候满水待命。

(六)加强隐患防控。加强市界、县边界、乡镇边界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对边界周边,由村优先旋耕不低于100米的隔离带,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村(社区)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群众红白喜事时间,做到红白喜事都有专人监管、现场管控。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火纸现象,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 西淝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午季禁烧结束后全乡范围内所有河流严禁迎水坡种植农作物。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秸秆加工利 用企业作用,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以贾玉杰书记、高伟乡长为组长的新张集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禁烧期间,成立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分别由党委书记、乡长、纪委、分管同志负责,分区域开展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

(二)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拍视屏,留存记录。派出所、环保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打击。

()强化资金保障。依据午季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实际离田面积核算秸秆离田率。依据秸秆离田率拨付秸秆禁烧和农业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为小麦收割控茬10厘米以内且离田率达95%以上、秸秆及时清运到位、且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合格的奖补10元/亩。加大财政投入,乡政府拨付5元/亩的工作经费,用于秸秆清运、网格值守人员看管费、乡村禁烧人员伙食费等与禁烧有关费用。后期如出现焚烧行为,将扣除该项工作经费。参与禁烧工作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下乡生活补贴,发生火点的责任人不予发放补助。

五、督查指导

全乡组成3个督查组进行督查,乡党委书记贾玉杰、乡长高伟负责全乡范围内秸秆禁烧各项工作的总督查。党委委员王媛媛负责南片(潘小、和谐、王楼、陶集、友谊、团结)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副乡长王阳阳负责北片(富源、金桥、前圩、南集、向阳、阳光、张集)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乡纪委蒋家恒、王克负责全乡范围内禁烧人员纪律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不能在岗在位、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坚决实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乡派出所抽调干警及警车,分为南北两片负责不间断巡逻。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纵火的,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到位。

六、奖惩兑现

秸秆禁烧网格点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除看管人员当天补助;未按要求配备扫把、铁锨的,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除100元;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200元;未按要求配备自制电动水车、水桶的,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扣300元;各村(社区)应组织人员按照“五离”要求及时清理秸秆,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处大于3平方米秸秆未及时清理的扣500元(可以连续扣除);每发现或被上级通报1次焚烧痕迹每个扣1000元(可以连续扣除)。被省、市、县、高塔视频、督查巡查通报认定火点的,对出现乡第一把火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村包组干部给予停职停薪处理,扣除村级奖补资金5000元,取消村网格点人员禁烧生活补助;对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火点,给予村书记、村包组干部就地免职,每处火点扣除村奖补资金5000元,并参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禁烧重点时间段,保洁公司加强对保洁员的教育和监管,严禁焚烧垃圾,如发现1处焚烧行为,处罚保洁公司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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