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的实施工作,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利辛县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利辛县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3〕224号、《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亳农牧〔2023〕173号、《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亳财农资金〔2023〕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项目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池塘工程化、工厂化、圈养桶等养殖模式,扎实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巩固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实施内容
因地制宜支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生态养殖渔业、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工作。
1、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25万元)。
(1)支持对象。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法确定的限养区、养殖区域内,择优选择1-2家持有合法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或单口5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分片分步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实施对象为合法注册、条件较为成熟的水产类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等。已承担中央财政渔业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得重复支持。
(2)建设内容。按照《安徽省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因地制宜支持养殖主体开展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池塘+稻渔综合种养等养殖尾水治理相关项目,以及尾水监测、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打造一批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规模养殖基地,进一步增强池塘健康养殖功能,提升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对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奖补标准不超过3000元,各级财政奖补总额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用于净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补助内容。
2、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58万元)。
(1)支持对象。选择1-2家符合养殖水域滩涂制度或符合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划要求(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未违规占用农田的证明)的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并提供县环保部门环评达标报告;合法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
(2)建设内容。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工厂化、流水槽“跑道鱼”、圈养桶、集装箱式等陆基设施化养殖,加强水处理装备、养殖装备、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提升渔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要求工厂化设施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中央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奖补比例不超过建设内容总体造价的30%进行奖补。项目主要用于基础性设施投入补助,不得用于苗种、饲料等生产性投入。
3、渔业资源养护(15万元)
(1)支持对象。渔业渔政管理执法5万元、畜牧中心水产技术推广5万元、农产品检验中心5万元。
(2)建设内容。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增殖放流和禁捕效果评估;二是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水产养殖尾水检测及调查;三是配备信息化等装备,抓好平安渔业和应急能力建设;四是加强水产品牌建设和推介,开展渔业船员培训和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培训,积极开展渔业领域科技创新和外出学习培训;五是保障渔业统计调查各项任务。
三、补助方式。
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以上三个方面的资金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水产类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申报项目的,填报附件申报表格报乡镇政府,乡镇组织人员初审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利辛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和兑付,严格资金监管,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切实防止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情况发生。其中先建后补、直接补助方式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二)推进政策公开。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对各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加强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和及时纠正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9月--10月份实施完成,11月份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完成项目审计、验收及项目资金拨付。
附件:利辛县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