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利辛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1日
利辛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和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结合我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实施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扎实推进全县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助力全县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让百姓放心的药。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突出“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高压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监管能力提升”三条主线,推动“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网售药械监管”“案件查办”“监管支撑保障能力”六个方面实现巩固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
成立利辛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巩固提升行动的日常工作。召开全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全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制定印发全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2024年9月)
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行动主题,县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县巩固提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坚持严查违法与严控风险两手抓、两手硬,统筹协调、互促共进。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对各类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实施销号清零,确保既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要增强科技监管支撑,依托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及时汇总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总结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讲评,并于2024年第四季度组织召开行动总结会,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形成地方党委政府主导、药品监管部门主抓、其他各部门各尽其职的协同监管格局。加快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切实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群众药品安全满意度。
(二)加强协作联动,构建共治格局。坚持全县“一盘棋”,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确保纵向联通、令行禁止。加大对重大、跨区域案件查办的监督指导力度,推进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网格管理,消除监管盲区。药品监管、网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林业、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医保、邮政管理等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跨部门风险会商、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数据共享、情况通报、联合行动,切实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工作合力。有效发挥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等作用,把监督网络延伸到社会公众中去,推动药品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
(三)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年度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药品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激励鞭策担当作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整改,实现“标本兼治”,努力推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案件查处不力、行刑衔接不畅、地方保护严重、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责任约谈和通报等。对有案不查、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巩固提升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监管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同时,要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切实解决任性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等问题,着力以优良的行风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跟进宣传报道,依法依规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加强对公众科普宣传力度,倡导理性购药,普及药品回收知识,强化青少年滥用药物危害教育,提升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意识。注重提升政务舆情回应能力,对外发布重大信息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应对准备,防止误读炒作。
附件:利辛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及工作机制
附件
利辛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
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机制
为落实国家、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巩固提升行动的统一领导,保障行动有序有力推进,决定成立利辛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万洪超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东洋 县政府副县长
王赵军 县政府副县长
沈卫东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樊利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汉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宁少美 县法院副院长
袁海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 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 新 县经信局局长
李子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闫 林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魏巍 县医保局局长
郭 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翁腾飞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下设综合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药械、案件查办、能力提升七个工作组,郑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商会议,及时传达国家、省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巩固提升行动要求,听取七个工作组汇报,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每月组织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升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二)联络对接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报送相关材料,提供相关数据。
(三)案件会商机制。对专项行动中的大案要案进行会商研判,指导重大复杂、跨区域案件查办工作。
(四)衔接协作机制。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保、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设立县公安、检察、市场监管行刑衔接工作室,公安机关在涉嫌犯罪案件中早介入、早支持、早侦查,扎实推进行刑衔接。
(五)督查督办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药监局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查督办。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对有案不查、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六)统计上报机制。七个工作组负责收集汇总全县的本领域相关数据,连同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每月和每个工作阶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统计汇总巩固提升行动相关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