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强一增”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利辛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490号)和《关于印发亳州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农科〔2023〕110号)部署要求。通过利辛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此方案由结合相关专家意见建议和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撰稿,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领导修改意见完善意见后定稿。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三、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5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800人、专业生产型400人、今年服务型300人。
四、实施重点
1.农业技术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技能,确保粮食、大豆和油料的生产目标。计划以“两稳两扩两提”为核心:稳定农业生产与农民收入,扩大经营规模与拓展产业链,提升技能与综合效益。培训内容包括农业技术、科技推广、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支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监督评估,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农民技能和生产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未来,计划将继续优化和完善,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和技术进步。
2.农业产业能力提升计划旨在提升农业产业能力,满足现代化发展需求。该计划以选育用一体化培养为导向,组织开展主导特色产业培训,提升农民专业技能和素质。通过多种培训形式满足农民学习需求,并注重培训效果评估和反馈。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链完善和优化,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3.针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实施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开设涵盖农业、管理、营销等多领域的培训课程,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农民掌握实用的技能和知识。同时,关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趋势,引导农民不断创新和升级。此计划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提升农民素质水平,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开展专项培训行动
1.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作为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我县将开展一系列大豆单产提升培训和专项培训,包括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
2.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我县作为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将结合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强化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加强高产优质耐密品种的相关技术培训。
3.油菜产业发展培训行动:围绕油菜的品种、农机、农艺、加工等技术环节开展培训,提升油菜产业的发展水平。
4.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提高农业机械的应用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
5.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行动:重点对豇豆种植户进行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方面的培训,保障豇豆的质量安全。
6.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选取有需求、有组织能力的村,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养和生产技能。
7.畜禽养殖规范用药培训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负责人、兽医技术人员(执业兽医师)进行培训,确保畜禽养殖用药的规范和安全。
六、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机制: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促进部门沟通与协作,并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协同联动。同时,促进培训机构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互相取长补短,并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
2.完善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机校、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发展中心、执法监督等机构的力量,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能力,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供全面支撑。
3.优化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相关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同时建立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得挪用、整合项目资金,并建立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
4.加强监管力度:认真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对培育各环节的组织管理。一是实行备案制度;二是实施全过程监管;三是绩效管理。确保培育机构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和能力,同时建立农民个人档案。全过程监管则涵盖了对培育机构和农民的全面监督和评估,包括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和师资力量等。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培育机构和农民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持续改进。
5.创新培育模式:树立“选育用”一体化的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同时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产业发展的结合机制,并探索开展“师带徒”的培育模式。
6.加强总结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经验、做法和成效,注重对成功模式的总结和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示范标杆,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解读机关: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韦成好(科教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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