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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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94Q/202306-0017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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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6-29 21:15 信息来源: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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