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8926968/202305-00030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
名称: | 关于公开征求《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索引号: | 11341623MB18926968/202305-00030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
名称: | 关于公开征求《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公众可于2023年6月14日17时前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lxxnyncj@163.com,联系电话:8812550
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一、起草说明
为全面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座谈会及论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本地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进行了充分沟通。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本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补贴领域及标准。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论证和协商,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农办能函〔2022〕20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2022年利辛县作物种植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水稻、高粱、甘薯等,秸秆理论资源量为190.18万吨,可收集秸秆量为163.4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53.82万吨,综合利用率94.13%,其中肥料化利用量73.40万吨(商品化有机肥利用1.5万吨)、基料化利用3.36万吨、饲料化利用21.95万吨、工业原料化利用量7.50万吨、能源化利用47.61万吨(含外秸秆电厂利用量)。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秸秆离田率99%以上,位居全市第一,居全省前列。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13%,无重污染天气,总体环境质量明显优于往年,社会各界对今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效果反映良好。
(二)目前存在问题
肥料化利用中商品有机肥利用比例不高,饲料化利用的商品化、品牌化、资本化程度有待提高。
(三)产业发展方向及扶持重点
采取多点释放、多元发展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优先发展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产业,重点打造秸秆饲料商品化、品牌化、资本化,把秸秆商品饲料走向市场。具体做法是加强产业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鼓励秸秆收储后商品化经营进入资本市场。
三、项目目标
(一)县域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目标
全力推进秸秆收储加工体系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全县基本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促进农村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二)重点县年度项目建设目标
确保2023年新增秸秆产业化利用能力12万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提炼可复制推广利用模式。
四、建设内容
(一)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肥料化利用项目
1、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复合肥料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占地100000㎡。拥有年产25万吨高塔熔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主要生产有高塔系列大田作物专用肥、经济作物专用肥、网捕式控失肥、鳌合黄腐酸复合肥;年产15万吨氨酸法复合肥生产线,主要生产有高浓度高氮复合肥、平衡复合肥。主要生产瑞虎牌、辣妹子牌、金满楼牌等复合肥、控失肥等。
公司计划改扩建年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本技术使用原料为农业有机固废,秸秆等在高温厌氧环境下,形成富含碳的固体物质,其具有较为稳定的结构,进一步制作有机肥料可以在减少肥料使用的同时,改良土壤性状、调理与修复土壤,平衡土壤内部的有机物质,提高肥料利用率。该技术解决了秸秆肥料化瓶颈技术问题,形成了闭环式绿色农业生产循环,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
公司2020年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年产25万吨高塔熔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技改项目》入选安徽省经信厅2021年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
项目优势介绍:(1)产学研优势:公司目前拥有亳州市环保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科院及安徽科技学院等高校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拥有省科技厅认定的利辛县绿色新型肥料技术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工艺技术优势:现公司正围绕炭基肥产品进行性能研发测试、肥料配方进行优化,并利用公司新型高压塔式肥料生产工艺及设备,完成炭基肥的生产工艺定型,以及后续产品的开发与优化。(3)管理体系优势:现已通过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4)人才优势:公司现有科技人员12人,农技推广人员 20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另又聘请了5位科技专家,高级职称人员3人,中级职称2人。研发核心团队来自安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与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也是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2、公司计划改扩建年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约30亩,总建筑面积8862.28平方米。其中:厂房土建建设面积约3600平方,工程配套设施(发酵车间及发酵罐工程)一组,改造有机肥料生产线一条;主要配套设备有转鼓造粒机、烘干机、振动筛分机、冷却机、旋风除尘器、返料皮带、包膜机等约30种机械设备,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配电系统、消防设施等)。
3、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年生产有机肥5万吨,每年可利用农作物秸秆量1.5万吨,预计年销售额可增加约6000万元,新增年收益约800万元。
(二)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肥料化利用项目
1、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金500万元,位于利辛县马店孜镇浩翔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面积60余亩。公司主要产品有固态有机肥、液态有机肥以及利用沼液开发的土壤改良剂,原料主要来源于秸秆和畜禽粪便,经发酵处理加工成有机肥。公司占地60亩,现有固态有机肥生产线2条(粉状生产线1条、颗粒生产线1条)、液态有机肥生产线1条,设计年生产固态有机肥2万吨、液态有机肥2000吨。
公司拟在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扩建年产3万吨有机肥厂生产线。
利辛县是畜牧养殖大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每年产生大量的畜禽粪便以及农作物秸秆。公司始终以先进科技为第一生产力,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等多所科研机构及院校强强联合,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研发,技术上有保障。公司资金充足,能够保障项目的如期建设。利用当地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便以及充足的农作物秸秆经过发酵生产有机肥。
2、公司拟在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扩建年产3万吨有机肥厂生产线:项目占地约3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其中:厂房土建及钢结构建设面积约2800平方,晒场硬化面积约3500平方,配套设备(购置立体粉碎机1套、滚筒分筛机一套、双斗粉状分装机一套、烘干机一台、包膜机一套、颗粒包装机一套等设备),其他辅助配套(消防配套设施1套、配电配套设施1套、配套功能房300平方米等)。
3、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固态有机肥3万吨,年消耗农作物秸秆1万吨,畜禽粪便1.8万吨,产值1500万元,利润300万元。有机肥厂的建成将处理近3万吨农业废弃物,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生产的有机肥可以改良土壤,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促进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饲料化利用项目
1、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1日,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王人镇110乡道人民法院东路北,公司主要经营秸秆回收、加工及销售;饲料销售;木材回收及销售等。总占地约200余亩,并建有2000平方米的标准化生产车间。配备两台秸秆揉丝设备,四台抓草机,80个灭火器,10个消防吨桶等消防生产设备。
为更大、更深入的推动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公司拟定加大投入,对秸秆进行深加工,建设商品化饲料化生产线,包括占地2000平方米的厂房,现代化压块机系统,大型秸秆粉碎机,高效秸秆打捆机等设备。
项目通过秸秆离田增加了农民小麦、玉米的产量,通过秸秆柔丝设备,对小麦、玉米秸秆进行柔丝,过滤,生产牛、羊需要的饲料草,销往宁夏、河南、甘肃、山东、西藏、青海等养殖大省。过滤出的秸秆杂质,销往各地养鸡场,配合鸡粪生产出有机肥料。
2、公司拟扩建日产100吨饲料压块生产线:项目总占地约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产线配套设备一组(包括饲料压块机一台,粉碎机一台,打捆机两台等),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除尘系统、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
3、建设完成后,将达到日产100吨饲料压块,年利用秸秆量达30000吨,预计总销售收入3000万元。
(四)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养殖场饲料化利用项目
1、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养殖场成立于2012年,法人代表程龙峰。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阚疃镇,资产约为5800万元。主要经营:养殖种植、农作物秸秆饲料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牧养殖等业务。
计划在阚疃镇新河社区前程庄北建设5万吨/年的农作物秸秆商品饲料化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620平方米,现已建永久性H钢架结构大棚一座占地面积约6417平方米(约9.63亩),计划再配套建设青贮池、秸秆饲料化生产线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优势介绍:(1)项目发展优势:本场具有成熟的生产链和销售链。在利辛县拥有10个秸秆堆场具有丰富的原材料,和成熟的秸秆收储利用经验,从源头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同时和优质畜牧区域地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产品销路稳定,秸秆饲料主要销往东北,西北等地的大型牧场。(2)生产技术优势:采取最先进的秸秆揉丝除尘扎段技术,拥有丰富的生产操作技术,以及成熟的安全生产规范。(3)管理体系优势:企业重视制度建设,重视企业团结,重视客户需求,重视技术进步。(4)人才优势:企业各层员工,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员工精神积极向上,善于不断学习和总结,对待工作目标一致,为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提供坚实保障。
2、拟建设5万吨/年的农作物秸秆商品饲料化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620平方米,现已建永久性H钢架结构大棚一座占地面积约6417平方米(约9.63亩),计划再配套建设青贮池、秸秆饲料化生产线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青贮池2个约4416立方,配电房10平方,办公室50平方,配套设备秸秆饲料化生产线一组:购置打捆机2台、搂草机1台(含3台东方红2004拖拉机)、夹草机5台、揉丝机2套、青贮饲料压块机2台、青储裹包机2台、铲车1台。400KVA变压器2台、地磅、消防设施、深水井等。
3、项目建成后,年产能为5万吨,年利用秸秆量为5.5万吨,预计新增销售额2500w/年,年效益250w/年。
(五)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饲料化利用项目
1、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地址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刘桥村,经营范围: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加工、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拟建设一座设计存储量大于1000吨、收集半径辐射不小于10公里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小型乡(镇)收储站)。进行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
项目优势介绍:首先,公司在资金上充足、技术上力量雄厚,公司现有科技人员、农技推广人员、高级职业顾问和技术工程师等多个专业团队,可以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其次,公司计划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强秸秆牧草加工利用,拓宽销售渠道。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优化产品结构、 推进加工销售”的思路,推动发展秸秆饲料化产业。
2、拟建设一座设计存储量大于1000吨、收集半径辐射不小于10公里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小型乡(镇)收储站)。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其中:堆料场硬化不少于1000平方米,堆料棚不少于1000平方米,自有收储运机械不少于6台,包括秸秆收获、打捆、打包、铡草揉搓、抓草、运输、加工等收储运用机械。
3、项目完成后,可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大大提高地方饲料化利用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推进秸秆膨化饲料向全国推广,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增强地方市场竞争力。
(六)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饲料化利用项目
1、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在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是安徽浩翔农牧有限公司旗下负责秸秆收储的一家专业经营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的公司。
公司计划建设秸秆收储、商品化饲料化加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
项目优势:可实现秸秆综合循环利用,建设优势特色循环产业。促进当地百姓致富增收,推动利辛县经济和产业发展。
2、公司计划建设秸秆收储、商品化饲料化加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其中:饲草加工车间建设面积2100平方米。秸秆生产加工设备及辅助设施设备(消防配套设施1套、配电配套设施1套、监控配套设施30个、地磅16米、配套功能房300平方米等设施。购置破碎揉丝机配套设施1套、清洁化环保除尘设备1套、抓机2辆等设备。)
3、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秸秆回收、打捆、压缩、饲草加工销售等一条龙经营服务。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收储秸秆3万吨左右,产值达1500万元以上。
(七)利辛县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原料化利用项目
1、利辛县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坐落于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占地面积28亩,总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100多人。公司主要生产以玉米苞叶和小麦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通过纯手工编织出婴儿摇篮、衣物篓、宠物筐、果篮、花瓶、坐垫、拖鞋等秸秆手工编织生活用品。产品无毒无污染、绿色环保,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产品远销上海及山东、河南、江苏、广东等省市及日本和欧美等国家和地区。
项目优势:把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编织成工艺品提高了人们欣赏性、实用性、经济性、艺术性生活水平,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减少污染,净化空气,节省资本和能源,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2023年公司计划新投产生产加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设备一套,完善消防配套设施1套,配电配套设施1套,监控配套设施10个,地磅16米,办公区域300平方米等设施。新投产购置破碎揉丝机配套设施1套,缝纫机50台,气磅1台,烘干房1间,清洁化环保设备除尘设备1套,抓机2辆,铲车1辆等设备。
3、建设完成后,年产能达到1000万件,年利用秸秆5000吨,预计年收益200万元。
(八)展示基地建设
1、基地建设主体: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养殖场、安徽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精炼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方式,总结出可应用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设置展示平台,建设“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
(九)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
项目拟以农业生态环保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专家团队为技术支撑,进行2023年利辛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的开展。
1、工作任务:在掌区区域种植业科提供的区域主要种植品种背景资料和区统计部门提供的2022年主要农作物产量等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开展区域草谷比和秸秆收集系数监测,并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编写2023年利辛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报告。
2、选取作物种类:小麦和玉米。
3、样点地块选择:按照《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 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方法和要求,选取样点地块;具有区域代表性的6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行政村,作为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村和农作物草谷比监测村。每个行政村选择1—2个监测点作为农作物草谷比监测点,共选择10个检测点,监测点分布详见表1(注:小麦的样点地块已确定,玉米的样点地块待玉米播种后再进行调整、确定)。
表1 农作物草谷比监测点分布表
乡镇 |
行政村 |
小麦地块检测数量 |
玉米检测(播种后根据实际进行二次调整)地块数量 |
程家集镇 |
胡寨村 |
1 |
1 |
阚疃镇 |
新河社区 |
2 |
2 |
城关镇 |
城南村 |
2 |
2 |
永兴镇 |
诸王村 |
1 |
1 |
江集镇 |
双营村 |
1 |
1 |
江集村 |
1 |
1 |
|
城北镇 |
刘南村 |
2 |
2 |
4、采集样品、检测、计算:在作物成熟后,按照《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 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方法和要求采集样品,进行样品的处理(晾晒、粉碎、筛分、称重、二次取样送检、实验室测定等)工作;
5、系统分析检测结果,按时进行数据的填报和报送;
6、及时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文字、照片等资料,全面。
总结监测结果,形成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报告,并按要求报送。
(十)技术培训和项目验收、审计等
1、开展以秸秆收储经纪人、秸秆收储大户、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员工、村级负责秸秆禁烧人员等为培训对象,培训不少于150人次。
2、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技术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知识的普及,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重大意义,确保秸秆收储运工作顺利进行,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
3、严格做好项目验收、第三方审计审核等。
五、资金分配及使用
(一)资金分配
1、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安徽 瑞虎 肥业 有限 公司 |
厂房(发酵车间改造) |
27.39 |
72.61 |
|
化验设备 |
1.37 |
3.63 |
|
|
化验室 |
1.92 |
5.08 |
|
|
发酵罐 |
8.22 |
21.78 |
|
|
转鼓造粒机一台 |
13.15 |
34.85 |
ZG2209 |
|
烘干机一台 |
22.18 |
58.82 |
HG2426 |
|
二次烘干机一台 |
22.18 |
58.82 |
HG2222 |
|
振动筛分机两台 |
6.57 |
17.43 |
ZDS1405 |
|
冷却机一台 |
19.44 |
51.56 |
LQ2426 |
|
旋风除尘器两台 |
8.76 |
23.24 |
XC2000D |
|
自动包装秤一台 |
7.94 |
21.06 |
DCS-50-II |
|
精筛提升机一台 |
3.83 |
10.17 |
TH400X8000 |
|
烘干引风机两台 |
6.02 |
15.98 |
4-72No12C/10C |
|
返料皮带三套 |
3.56 |
9.44 |
B652X7000 |
|
立式搅拌机两台 |
11.78 |
31.22 |
LB2500X450 |
|
履带翻抛机一台 |
11.23 |
29.77 |
3.5米夸度 |
|
布料机一台 |
4.93 |
13.07 |
22KW |
|
粉碎机两台 |
4.66 |
12.34 |
55KW |
|
叉车两台 |
6.30 |
16.70 |
CPC |
|
燃气锅炉一台 |
6.57 |
17.43 |
240万大卡 |
|
合计 |
723.00 |
198.00 |
525.00 |
|
2、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 (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75.15 |
180.85 |
2800㎡ |
仓库 |
61.65 |
148.35 |
3400㎡ |
|
配套功能房 |
4.11 |
9.89 |
100㎡ |
|
地面硬化 |
14.68 |
35.32 |
3400㎡ |
|
生物质锅炉 |
5.58 |
13.42 |
4.2*1.6*2.5 |
|
铲车 |
18.79 |
45.21 |
两台 |
|
电热烘干机 |
0.76 |
1.84 |
XFHG |
|
超净工作台 |
0.65 |
1.55 |
12㎡ |
|
翻料机 |
9.39 |
22.61 |
FPJ-12000 |
|
颗粒包装机 |
3.52 |
8.48 |
DGS-50S |
|
配电配套设施 |
4.11 |
9.89 |
|
|
原材料粉碎及配套设施 |
8.51 |
20.49 |
LF1000 |
|
制粒配套设备 |
57.24 |
137.76 |
ZLG2080 |
|
监控配套设施 |
1.76 |
4.24 |
|
|
清洁化环保防尘设备 |
1.41 |
3.39 |
|
|
滚筒分筛机 |
1.70 |
4.10 |
GS1860 |
|
立体粉碎机 |
1.70 |
4.10 |
LF1000 |
|
双斗粉粉末分装机 |
1.06 |
2.54 |
|
|
包膜机 |
1.64 |
3.96 |
BM1260 |
|
消防配套设施 |
2.05 |
4.95 |
|
|
粉碎机 |
0.53 |
1.27 |
LF800 |
|
合计 |
940.20 |
276.00 |
664.20 |
|
3、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
厂房 |
26.02 |
69.98 |
长80米*宽25米 |
压块机 |
12.47 |
33.53 |
天太9JKL-5000 |
|
上料输送机 |
1.36 |
3.64 |
7.5KW |
|
成品仓及输送带 |
1.36 |
3.64 |
5.5KW |
|
粉碎机 |
3.79 |
10.21 |
华奥132千瓦 |
|
装载机 |
4.61 |
12.39 |
临工重特G939两台 |
|
秸秆打捆机 |
27.10 |
72.90 |
威猛两台 |
|
拖拉机 |
10.84 |
29.16 |
维河1804两台 |
|
高效风选机 |
3.52 |
9.48 |
华奥37千瓦一套 |
|
除尘系统 |
3.52 |
9.48 |
22千瓦一套 |
|
地磅 |
1.63 |
4.37 |
18米100吨 |
|
电力设施 |
3.25 |
8.75 |
|
|
消防设施 |
0.54 |
1.46 |
|
|
合计 |
369.00 |
100.00 |
269.00 |
|
4、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养殖场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养殖场 |
办公室 |
0.53 |
1.47 |
|
搂草机1套 |
8.00 |
22.00 |
|
|
青储池 |
10.67 |
29.33 |
|
|
夹草机5台 |
9.33 |
25.67 |
|
|
铲车1台 |
1.87 |
5.13 |
|
|
揉丝机2套 |
18.67 |
51.33 |
|
|
打捆机2套 |
24.00 |
66.00 |
|
|
青储裹包机2台 |
5.33 |
14.67 |
|
|
青储饲料压块机2台 |
16.00 |
44.00 |
|
|
地磅 |
1.87 |
5.13 |
|
|
电力设施 |
2.67 |
7.33 |
|
|
消防设施 |
1.07 |
2.93 |
|
|
合计 |
375.00 |
100.00 |
275.00 |
|
5、安徽省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安徽省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厂房 |
27.25 |
72.75 |
|
仓库 |
10.08 |
26.92 |
|
|
办公室 |
1.36 |
3.64 |
|
|
揉丝机 |
5.72 |
15.28 |
|
|
包装设备 |
2.72 |
7.28 |
|
|
电力设施 |
2.72 |
7.28 |
|
|
消防设备 |
1.36 |
3.64 |
|
|
筛子设备 |
3.27 |
8.73 |
|
|
抓机 |
5.72 |
15.28 |
|
|
铲车 |
3.27 |
8.73 |
|
|
地磅 |
1.09 |
2.91 |
|
|
打捆机 |
8.17 |
21.83 |
|
|
颗粒生产设备 |
19.07 |
50.93 |
|
|
地面硬化 |
8.17 |
21.83 |
|
|
合计 |
367.00 |
100.00 |
267.00 |
|
6、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61.76 |
148.24 |
2100平方米 |
配套功能房 |
11.76 |
28.24 |
长37.5*宽8.1米 |
|
晾晒场地 |
12.74 |
30.56 |
1450平方米 |
|
消防配套设施 |
2.94 |
7.06 |
厂区全覆盖 |
|
配电配套设施 |
10.41 |
24.99 |
|
|
抓机3辆 |
11.74 |
28.16 |
莱工ZL936H |
|
铲车1辆 |
3.91 |
9.39 |
莱工ZL936H |
|
地磅 |
1.68 |
4.02 |
18米100吨 |
|
破碎揉丝机配套设施 |
11.85 |
28.45 |
酷动KD-3400-A110KW一套 |
|
监控配套设施 |
1.62 |
3.88 |
|
|
清洁化环保防尘设备 |
9.59 |
23.01 |
|
|
合计 |
476.00 |
140 |
336 |
|
7、安徽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安徽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
生产加工设备 |
11.37 |
26.63 |
|
辅助配套设施 |
3.59 |
8.41 |
|
|
办公区改造 |
2.99 |
7.01 |
|
|
缝纫机50台 |
7.18 |
16.82 |
|
|
配电系统 |
3.59 |
8.41 |
|
|
包膜机 |
1.80 |
4.20 |
|
|
运输机一台 |
3.59 |
8.41 |
|
|
消防设施 |
2.39 |
5.61 |
|
|
合计 |
122.00 |
36.50 |
85.50 |
|
8、展示基地建设
企业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聘请专家,调研采集数据,论证秸秆利用模式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及科学性,提炼应用模式 |
0.30 |
|
|
设置展示间,打印展示材料,购置展示柜等 |
0.40 |
|||
建设“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 |
0.80 |
|||
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养殖场 |
聘请专家,调研采集数据,论证秸秆利用模式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及科学性,提炼应用模式 |
0.30 |
|
|
设置展示间,打印展示材料,购置展示柜等 |
0.40 |
|||
建设“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 |
0.80 |
|||
安徽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
聘请专家,调研采集数据,论证秸秆利用模式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及科学性,提炼应用模式 |
0.30 |
|
|
设置展示间,打印展示材料,购置展示柜等 |
0.40 |
|||
建设“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 |
0.80 |
|||
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
聘请专家,调研采集数据,论证秸秆利用模式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及科学性,提炼应用模式 |
0.30 |
|
|
设置展示间,打印展示材料,购置展示柜等 |
0.40 |
|||
建设“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 |
0.80 |
|||
合计 |
|
6.00 |
|
|
9、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 (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委托 第三方 |
农作物秸秆草谷比监测 |
5.00 |
|
含样品的采集、运输、晾晒、脱粒、保存、数据分析等 |
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 |
4.00 |
|
含样品的采集、运输、数据分析等 |
|
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报告打印、装订等 |
1.00 |
|
含监测报告编制、打印、装订等费用 |
|
合计 |
10.00 |
|
|
10、技术培训及项目验收、审计等费用
企业 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估算 (万元) |
备注 |
|
中央财政 |
自筹资金 |
|||
委托第三方 |
技术培训 |
16.00 |
|
|
项目实施全程技术服务费、验收、审计等 |
17.50 |
|
含项目实施报告、监测报告及相关总结的编制、系统填报等工作 |
|
合计 |
33.50 |
|
|
(二)资金补贴方式
1、项目1—7项目补贴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由通过审核的实施主体自行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原则上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70%,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以项目审计价款为准),补助资金可适当向秸秆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
2、项目8—11补贴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
(三)县财政项目资金相关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利辛县秸秆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订《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3:《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
项目 |
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
企业自筹 (万元) |
合计(万元) |
补贴方式 |
备注 |
一 |
秸秆肥料化 利用项目 |
474.00 |
1189.20 |
1663.20 |
|
|
1 |
安徽瑞虎肥业 有限公司 |
198.00 |
525.00 |
723.00 |
先建后补 |
|
2 |
安徽养地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276.00 |
664.20 |
940.20 |
先建后补 |
|
二 |
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
440.00 |
1147.00 |
1587.00 |
|
|
1 |
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 有限公司 |
100.00 |
269.00 |
369.00 |
先建后补 |
|
2 |
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社区养殖场 |
100.00 |
275.00 |
375.00 |
先建后补 |
|
3 |
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 利用有限公司 |
100.00 |
267.00 |
367.00 |
先建后补 |
|
4 |
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 |
336.00 |
476.00 |
先建后补 |
|
三 |
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 |
36.50 |
85.50 |
122.00 |
|
|
1 |
安徽利华工艺品 有限公司 |
36.50 |
85.50 |
122.00 |
先建后补 |
|
四 |
秸秆草谷比与可收集 系数测算 |
10.00 |
|
10.00 |
政府采购 |
|
五 |
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与评价 |
/ |
/ |
/ |
/ |
|
六 |
展示基地 |
6.00 |
|
6.00 |
政府采购 |
|
七 |
技术培训 |
16.00 |
|
16.00 |
政府采购 |
|
八 |
项目验收、技术服务费、审计等 |
17.50 |
|
17.50 |
政府采购 |
|
合计 |
1000.00 |
2421.70 |
3421.70 |
|
|
六、进度安排
明确项目建设、监管、审计、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的时间进度安排(项目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一)准备阶段
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以下任务:
1、成立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编制《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工作方案》;
3、制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等;
4、组织申报项目建设主体。
(二)项目实施阶段
2023年8月26日前,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2个秸秆肥料化生产点建设项目;
2、完成4个商品化饲料化建设项目;
3、完成1个秸秆原料化利用建设项目;
4、完成150人次的秸秆技术培训任务;
5、完成小麦(午季)秸秆的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测算监测工作及4个展示基地建设。
(三)项目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10月30日前)
1、2023年9月16日前完成项目任务并通过县级考核验收;
2、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审计及拨款;
3、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玉米(秋季)秸秆的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测算监测及展示基地建设工作;
4、2023年11月30日前,对照《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任务清单》,总结项目建设成效,整理项目实施与管理资料,做好省级项目验收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信息局、县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辛分局、县科技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检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日常事务及协调推进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专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审批、推进与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辛县分局负责项目的土地供应及规划落实。
(二)强化技术保障
利辛县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负责项目技术咨询、推广和服务。各实施主体结合实际,制定详实的技术方案。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安徽农业大学等省内高校以及安徽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加强秸秆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提高秸秆利用率,开拓秸秆利用新途径,为利辛县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三)细化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技术管理暂行办法》等,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整合相关资金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明确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的原则、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发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形式,利用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力量,加快推进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四)严格项目监管
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示范质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示范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示范项目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努力结合实际形成特色,扩大示范效果。要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委托专门机构对应用效果进行评估。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项目加强运行管理。相关设施建成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设备及产品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示范项目进行检查,督促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定期对项目设备进行维护,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利用效率,确保系统安全、高效和长久的运行和项目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宣传培训
各部门、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召开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二是积极开办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专栏,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推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表率,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六)落实资金保障
项目资金奖补实行先建后补,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附件1: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汇总表
附件2: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及专家指导组名单
附件3: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额(万元) |
建设 主体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 |
项目占地约30亩,总建筑面积8862.28平方米。其中:厂房土建建设面积约3600平方,工程配套设施(发酵车间及发酵罐工程)一组,改造有机肥料生产线一条;主要配套设备有转鼓造粒机、烘干机、振动筛分机、冷却机、旋风除尘器、返料皮带、包膜机等约30种机械设备,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配电系统、消防设施等)。 |
723.00 |
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 |
闫廷永 |
186****3888 |
安徽省利辛县工业园区利张路9号 |
2 |
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 |
项目占地约3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其中:厂房土建及钢结构建设面积约2800平方,晒场硬化面积约3500平方,配套设备(购置立体粉碎机1套、滚筒分筛机一套、双斗粉状分装机一套、烘干机一台、包膜机一套、颗粒包装机一套等设备),其他辅助配套(消防配套设施1套、配电配套设施1套、配套功能房300平方米等)。 |
940.20 |
安徽养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薛中华 |
151****1663 |
利辛县望疃镇 |
3 |
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
公司拟扩建日产100吨饲料压块生产线:项目总占地约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产线配套设备一组(包括饲料压块机一台,粉碎机一台,打捆机两台等),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除尘系统、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 |
369.00 |
利辛县龙龙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
王建鑫 |
188****7888 |
安徽省利辛县王人镇110乡道人民法院东200米路北 |
4 |
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社区养殖场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
拟建设5万吨/年的农作物秸秆商品饲料化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620平方米,现已建永久性H钢架结构大棚一座占地面积约6417平方米(约9.63亩),计划再配套建设青贮池、秸秆饲料化生产线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青贮池2个约4416立方,配电房10平方,办公室50平方,配套设备秸秆饲料化生产线一组:购置打捆机2台、搂草机1台(含3台东方红2004拖拉机)、夹草机5台、揉丝机2套、青贮饲料压块机2台、青储裹包机2台、铲车1台。400KVA变压器2台、地磅、消防设施、深水井等。 |
375.00 |
利辛县阚疃镇程龙峰社区养殖场 |
程龙峰 |
189****6388 |
利辛县阚疃镇新河社区前程庄 |
5 |
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
拟建设一座设计存储量大于1000吨、收集半径辐射不小于10公里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小型乡(镇)收储站)。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米,其中:堆料场硬化不少于1000平米,堆料棚不少于1000平米,自有收储运机械不少于6台,包括秸秆收获、打捆、打包、铡草揉搓、抓草、运输、加工等收储运用机械。 |
367.00 |
利辛县紫翔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李楠楠 |
183****1969 |
利辛县望疃镇刘桥村闸口南西侧 |
6 |
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
计划建设秸秆收储、商品化饲料化加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其中:饲草加工车间建设面积2100平方米,秸秆生产加工设备及辅助设施设备(消防配套设施1套、配电配套设施1套、监控配套设施30个、地磅16米、配套功能房300平方米等设施。购置破碎揉丝机配套设施1套、清洁化环保除尘设备1套、抓机2辆等设备。)。 |
476.00 |
利辛县欣浩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郭森 |
137****9535 |
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 |
7 |
安徽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 |
计划新投产生产加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设备一套,完善消防配套设施1套,配电配套设施1套,监控配套设施10个,地磅16米,办公区域300平方米等设施。新投产购置破碎揉丝机配套设施1套,缝纫机50台,气磅1台,烘干房1间,清洁化环保设备除尘设备1套,抓机2辆,铲车1辆等设备。 |
122.00 |
安徽利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
马丽丽 |
156****7007 |
利辛县永兴镇第二诸王村产业园 |
附件2
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洪超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林兵 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樊利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亮亮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 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长城 县财政局局长
马连清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子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 新 县经济信息局局长
孙 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子江 县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汝勇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李东涛、庞晓燕、韦成好、周伟为成员。
专家指导组
顾 |
问: 郭肖颖 |
安徽省农科院农业工程研究所 |
专 |
家: 韦成好 |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
|
张贺超 |
县畜牧兽医服务发展中心 |
|
孙 林 |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王 琳 |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张建平 |
县农机事业发展中心 |
附件3
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利辛县秸秆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秸秆奖补资金)是省级财政安排并用于支持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秸秆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绩效结果导向、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一)县财政局负责:秸秆奖补资金的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拟定资金分配总体方案;审核资金分配建议,分配下达奖补资金;参与制定年度项目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管理监督。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制定秸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资金分配总体方案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会同财政局制定下发年度县级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做好年度秸秆奖补资金的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四条 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制定秸秆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筹集管理本级秸秆奖补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建议,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参与制定本地项目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管理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参与制定本地秸秆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组织奖补项目申报及奖补对象资格条件核实,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审核制度、奖补重点项目档案及相关台账;制定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执行管理;做好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
第五条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期限为2021—2022 年。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六条 秸秆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第七条 秸秆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第八条 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等其他支出,由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九条 秸秆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兴建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
(二)弥补预算支出缺口;
(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四)其他与秸秆综合利用无关的支出。
第十条 秸秆奖补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等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具体奖补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十一条 按秸秆奖补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上一年度各地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上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及产业化利用相关指标、上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上一年度秸秆焚烧火点数以及秸秆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认定、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等。
第十二条 秸秆奖补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 秸秆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制度。
第十四条 根据省级年度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及时编制本县实施方案,明确本地的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程序等。
第十五条 应做好秸秆奖补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财政部门在部门网站公开奖补资金分配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在部门网站公开奖补政策及奖补对象、奖补资金安排结果等,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秸秆奖补资金结余的,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 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从制度上对秸秆奖补资金申报、拨付、监督、管理实行全流程控制,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县农业农村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补贴项目进行统计核实,牵头组织相关核查,并对上报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对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县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奖补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第十九条 秸秆奖补资金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县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秸秆奖补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十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秸秆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第三方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秸秆奖补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秸秆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列入秸秆综合利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秸秆奖补资金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应扣回秸秆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及县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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