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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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305-00017 组配分类: 亮点工作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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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亮点工作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29
关于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9 16:31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效能大会精神,深入整治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N”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国有企业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基本原则,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全县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款、工程款、服务等款项、保证金问题,关注清偿协议到期不落实、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等问题;违规要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内容和违约责任等条件,甚至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治重点,由局国资办牵头,办公室和各支出股室配合,通过企业反馈、公开投诉等多种渠道全面梳理排查县属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梳理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5月28日至6月30日)。

由国资办牵头负责问题线索排查和问题清单建立,督促县属各国有企业认真摸排企业本部及各级子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分类统计欠款数额,做到应报尽报,严禁虚报、漏报、瞒报。

在县财政局网站加强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宣传,接受被拖欠账款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

第二阶段:分类分步清理整治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突出重点。根据各企业报送和自查拖欠款情况进行分类,分轻重缓急,结合各拖欠款企业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专班优先清理涉及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二是突出整改。2023年11月底前,根据国有企业欠款情况进行整治和清理,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当时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一时难以解决的,由县国资委督促企业制定详细还款计划,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整改;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根据清理整治情况,及时召开总结大会,针对突出问题,加强调研分析,找准原因症结,提出有效治理对策,撰写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报告,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补齐管理短板,堵塞制度漏洞。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近年来,因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原因,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较为严重,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为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局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刘长城为组长,副局长邢伟、刘锋、党组成员王雨辰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国资办、预算股、公共支出股、经建股、企业股、农业股、社保股、农村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 迅速部署实施。国资办要组织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照化解债务时间表,规定期限抓紧执行,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各国有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五、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束条件,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将县属国有企业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根据梳理清欠情况,编制问题清单,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安排专人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县国资委投诉举报电话:0558-8817223)

利辛县财政局(国资委)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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