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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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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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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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8 11:38 信息来源: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4月20日,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要求,《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起草背景

(一)相关领域现状。近日,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目前,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效益还不高,低效工业用地企业还较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多次组织学习《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研究讨论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工作。

(二)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按照“坚持规划引领、严守政策红线,突出市场引导、坚持守正创新,强化依法依规、坚守改革底线”工作原则,确定试点实施开展的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并细化为三十条重点事项清单,根据试点启动阶段、探索试点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三个阶段分步实施。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区、开发区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履行节约集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响应”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3年2月1日,《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印发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文件精神和内容。2月7日,我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认真研究学习《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研究讨论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工作。3月16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报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局根据反馈意见和细化任务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30日,我局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所提合理意见已采纳。4月6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形成了《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

4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2023年4月20日,以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支持和指导各县(区)、开发区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双控制,有序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重点开展加强规划计划源头管控、落实耕地保护新机制、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完善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等七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三十小项工作任务,明确每一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六、创新举措

通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运用,优化产业园区布局,优化工业用地配套设施比例、探索产业用地复合开发利用等措施,提升我市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水平。实施工业用地分期出让,探索产业用地“清单制”,实施产业项目监管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拓展“标准地”用地类型和适用区域,积极推进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支持谯城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七、下一步工作

《实施方案》印发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按照时间节点深化各项试点工作,制定试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责任,并按照月度通报、季度调度、年度评估等程序,加强督导调度,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解读机关: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科

解读人:  王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5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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