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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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71P/202506-0005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公共卫生事件类】利辛县永兴镇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7 发布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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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公共卫生事件类】利辛县永兴镇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7
发布日期: 2025-06-27
【公共卫生事件类】利辛县永兴镇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6-27 15:33 信息来源: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医疗机构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病人进行甄别,发现可疑病例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症病例立即转送上级综合医院或指定医院检诊,不滞留病人。传染性较强的应组织做好病人隔离与个人防护,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
适时在重点人群中推荐相应疫苗的预防接种,必要时开展预防性服药。做好疫点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与卫生、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紧密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监测工作,防止受染产品输入。
认真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要点

及时组织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疗单位进行救治,病情严重立即组织向上级转运。医疗单位在积极开展收治的同时立即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并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

协调、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保护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供技术检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待查,事件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销毁。

为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中毒涉及人员较多时,做好群众就诊的组织安排和心理安抚工作。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应当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食物中毒诊断一般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确定食物中毒: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三、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要点
根据群众反应和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判断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与发展趋势,向卫生、环保、公安、教育等部门报告,请求进一步检验判定,配合技术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

当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时,责令供水单位立即停止供水,查找污染源并采取控制措施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和管网。组织临时性应急供水,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用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饮用水污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注意甄别非饮用水污染、未发病人员,耐心解释,避免恐慌,非必要时不对影响的人群进行预防性投药。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结束,无续发病例,水质感观与化验合格后及时公布。

四、洪涝灾害应急要点
(一)应急准备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洪涝动态。保持通讯通畅,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车辆、人员待命。加强巡查,及时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物资;加固或去除高空危险物品,暂停高空作业;加强易塌方、易溜坡等危险区域的警示、警卫。储备发电机、油料、沙袋、食品、水、手电、蜡烛、应急灯等应急物资,清查与补充消毒药剂、疫苗、器具、设备等卫生防病物资。

(二)应急响应

负责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急救和灾民临时安置点医疗卫生工作。派出医疗小分队到灾民安置点进行巡回医疗,对安置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做好安置点的消毒、杀虫和食品卫生监管,收集、上报灾害期间人员伤害信息,确保灾害期间群众有病及时得到救治。每日及时收集、汇总灾情、疫情,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指导受灾单位开展受污染区域的消毒,加强水厂、水井等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根据当地疫情特征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接种,确保灾后无大疫。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检查,安全食品和卫生饮水知识的健康教育,指导灾区建立卫生饮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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