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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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94Q/202305-0000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江政字〔2023〕5号】江集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江政字〔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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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江政字〔2023〕5号】江集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江政字〔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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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字〔2023〕5号】江集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4 15:59 信息来源: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政字20235

 

 

江集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中旬开始到2023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0日前)。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

(二)排查整治落实阶段(2023年5月11日一9月3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23年10月1日-12月底)。

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体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镇政府将组织专门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查,并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职责分工

(一)镇宣传室、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文化广播信息服务站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安排村广播定期播放中小学生防溺水公益广告及自救知识等相关内容,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平安建设办:负责把防溺水工作列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要点、目标管理和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中心校: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一会”(“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一会”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拨打110)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墙绘、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

(四)派出所: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民政办:负责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六)国土中心所:负责加强对取土坑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个人)及时回填危险水坑。对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因雨水积坑而形成安全隐患。

(七)道交办:负责督促、公路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外来无关人员和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八)卫生院:负责会同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九)人社所:负责建立公益性岗位护塘员包保台账,明确村公益性岗位护塘员工作职责,加强对村公益性岗位护塘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镇妇联: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二)各村: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公益性岗位护塘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统筹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督导等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在河流、水塘等危险水域公布联系电话、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力度。

(二)加强预警,精准发力。学校要组织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强化放学、假日前的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特别要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三)家校结合,联防联控。各学校要及时与学生家庭建立信息沟通平台,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努力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有关部门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分管同志具体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中小学校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特别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教育。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工作职责、不及时部署防溺水工作导致出现严重溺水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江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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