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规划
(2023—2025年)
利减灾办〔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要求,节约社会资源,降低储备成本,丰富救灾物资品种,保证救灾物资数量和质量,合理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切实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利辛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规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以补齐能力短板为重点突破方向,着力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全面提升新时期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实行救灾物资储备社会化运作,对不宜长期保存的应急物资,采取与企业协议储备的方式增加储备品种和数量。当发生自然灾害需要应急供应救灾物资时,协议储备企业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送至指定地点,确保灾害期间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需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物资及时到位,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应急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广泛参与、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储备体系。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先急后缓,以多发频发、易发重发的灾种确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并和企业签订储备协议。
(四)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打破部门、区域、政企壁垒,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确保应急物资调运快捷高效。
三、物资储备范围及方式
(一)县应急局完善自然灾害储备库,利辛县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一处,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2处,已经储备县级抗洪抢险、救灾救助物资350余万元。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储备不少于2万元的抗洪抢险、救灾救助物资。同时与企业签订应急救灾物资、抗洪抢险社会号料代储协议。
(三)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要同时本着“有备无患”原则,多方筹措,与企业签订应急救灾社会号料代储协议。
(四)县减灾办委托商务局与相关企业签订代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实行社会化储备。主要是自然灾害发生后需要快速供应且难以长期储存的物资和救助运输物资,每年签订代储物资:矿泉水3000箱、肉食品1000箱、食盐以及少量的成品粮、食用油3000桶等生存和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并明确承领企业供应责任人和责任,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承储企业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供应代储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供应的代储物资按市场价格结算,所需经费从相关专项经费中支出。
(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确保我县库存的小麦、食用油、面粉等救灾救助物资储备安全。
(六)县卫健委统筹药品、医疗器械储备。
四、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十四五”期间完成新建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一个,占地12亩。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县-乡人民政府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并留有安全冗余。特别是加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在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推广。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应急救灾物资全程监管、统一调拨、动态追溯、信息共享、决策支持等多环节、全链条畅通。
五、储备体系
(一)储备品种、数量。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县标准及行业标准确定。
(二)储备质量。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确保用于救灾的储备物资质量安全和生产供应。
(三)储备资金保障。坚持量力而行,根据我县历史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年度自然灾害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储备工作,所需经费从同级政策性物资储备资金、救灾款等相关经费中支出。
(四)储备价格。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等救灾应急物资价格变动,一旦发现价格异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稳定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坚决依法打击恶意抬高救灾应急物资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本县生产、销售救灾应急物资的相关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维护重要商品的出厂和销售价格基本稳定。
(五)储备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协议储备数据库,定期填报、动态更新管理。将协议储备合同以及储备物资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运力配送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储备数据库,同步掌握县统筹安排的其他重要物资情况。同时,要充分考虑应对大灾的需要,按照12小时救灾物资到位的目标,采用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在应对自然灾害时能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各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物资储备、管理、更新和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指导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储备工作,掌握全县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筹安排全县应急物资的调配使用。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救灾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和救灾应急物资管理、调拨与运输联动工作机制等,研究制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共同做好储备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定期对储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通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牵头协调,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协议储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储备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县储备救灾应急物资的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保持价格稳定。拟定动用协议储备中的供应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储备中的粮油、食品等供应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中的燃料供应、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中的药品种类和数量的确定,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储备救灾应急物资的质量监督、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做好储备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气象局、地震局:及时发布气象和地震等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