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政〔2023〕5号
城北镇2023年度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推进城北镇乡村振兴全面提升,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将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4月2日
城北镇2023年度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全力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统筹社会事业全面提升,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城北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步扩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生活环境优美宜居、乡风民俗文明淳朴、乡村治理民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报备程序和实施范围
结余资金项目实施原则以村为主,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认真谋划群众最期盼的事项。实施范围和方向须在指导范围内谋划实施,在实施具体项目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庄内实际情况,原则上由村民自筹自建的公益类项目申请以奖代补的,需村民理事会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由村两委会议研究项目可行性。所有实施项目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且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向镇政府递交实施报告,报告附件中附带村民理事会和村两委研究意见及相关公示等完整资料和具体实施事项,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并书面批复后,实施程序须有镇项目办根据相关项目规模确定实施程序后,规范实施。未经过书面批复实施的项目,不予拨付相应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如下:
(一)用于安全隐患整改
各村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增减挂钩结余资金要优先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隐患、增减挂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辖区内的手工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学校、商超、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等,需要使用整改资金的,各村要汇总好所需资金计划规模,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使用村土地增减挂资金进行整改,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有人排查、有资金支持、有人跟踪整改,全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用于人居环境提升
村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全面完成后,全面完成本庄人居环境治理(按照五清一改的要求,具体细则附后),结余资金可用于人居环境提升。谋划项目必须根据本自然庄实际情况,经镇文明办人员实地查看后,可从增减挂结余资金划出一部分机械费用用于支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经镇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三)用于环保问题整改(黑臭水体治理)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持续不断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动员群众改厕,坚决杜绝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沟塘,严禁沿河违规新建房屋,开展河道沿河建房污染整治,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建设污水管网或建设大三格式化粪池。扎实做好“五清”工作。清理干沟干塘枯萎的芦苇、蒲草、荒草;清理沟河漂浮物、有害水草、枯萎植物;清理迎水坡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沟河岸坡枯萎的植物、落叶荒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并保障落实整改,整改标准参照亳州市行业分类标准整改。
(四)用于控违执法及卫片整改
各村在日常巡查控违工作中,如出现违建行为需拆除整改的,由村自行整改,对整改完成的,所需机械费、人员误工费或其他费用等,报经镇批准,从增减挂结余资金中使用。对日常巡查控违工作中,每发现一处违建且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从该村实施的增减挂指标面积中扣除1亩经费。
(五)用于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和初信初防,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强化通力协作。在村层面,用好“三长”队伍,调动好“五老”人员积极性,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邻里、解决在片组。对于部分矛盾调解工作中合理的工作经费和支出,考虑经相应程序从增减挂结余资金中解决。
(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村庄具体实施项目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人居环境治理(此两项工作先行完成)、环保问题整改、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路灯、下水道等)、违建整治、信访维稳等等。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实施项目以村为主,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协调和监督作用,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筹资筹劳,使实施的项目能大大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所实施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要把好事办好,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3、严把质量,严格执行。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发挥村民理事会或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建设项目能持久服务群众。
五、严肃纪律
乡镇纪委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方面开展监督问效,严禁为做项目而做项目,严禁突击花钱,紧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干部作风情况和涉及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要从严从快处理,严厉查处增减挂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防止在增减挂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六、保障措施
1、创新工作机制
使用增减挂钩结余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工作是城北镇2023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村要以实施增减挂项目为契机,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使有限的资金用于乡村事业良好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加强组织建设
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
七、考核奖惩
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对实施项目科学、程序规范、群众参与度高、项目实施成果受到群众广泛好评的村,对村书记和包庄干部优先评优评先或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实施程序不规范,造成资金浪费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村,村两委干部不得评优评先,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纪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