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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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7XG/202501-00031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行政强制程序】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5-01-07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7XG/202501-00031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行政强制程序】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5-01-07
【行政强制程序】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发布时间:2025-01-07 15:25 信息来源:利辛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依据

条件

程序

备注

1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1.催告阶段责任: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决定阶段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3.执行阶段责任: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收缴或封存有关物品;填写收缴(封存)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事后监管责任:行政强制期限结束后归还封存物品并由当事人签收;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1.催告阶段责任: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决定阶段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3.执行阶段责任: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收缴或封存有关物品;填写收缴(封存)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事后监管责任:行政强制期限结束后归还封存物品并由当事人签收;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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