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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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341623MC380565XJ/202303-0003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6
咨询机构: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 0558-8830326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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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6
咨询机构: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 0558-8830326
有效性: 有效
利辛县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6 08:51 信息来源: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5人,医护比达到1:1; 推广口腔适宜技术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2023年底前,设立公立口腔专科医院。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组织口腔医护人员参加市级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五)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亳卫秘﹝2022﹞101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县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公立口腔医院等项目建设。分配政府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二)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督查调度。督促指导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窝沟封闭覆盖16%适龄儿童。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配合。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3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4

推进口腔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口腔科建设。设立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县人民医院增加牙椅2张。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5人,医护比达到1:1。

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市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推广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

7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8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分配政府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县财政局。

9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强化考核制度。对相关医疗机构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检查。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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