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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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713998587B/202303-00094 组配分类: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日期: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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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日期: 2023-03-24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4 10:27 信息来源: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住房〔2023〕 号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利政办〔2019〕8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的新就业、外来务工无房职工家庭。经户籍、房产、公积金、社保等部门联查后确定的138户公租房保障对象。

三、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2:30。   

地点:振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中医院南门西侧)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共145套 ,其中民和苑小区69套、家和苑小区28套、晴岚溪小区15套、民乐苑小区24套、莱弗广场万橡府小区9套(详见配租房源表)。

五、配租方式

(一)进场。申请人持居民有效身份证进场,并按网上申请的先后时间领取顺序号。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选房的,本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选,并对委托真实性和委托事项结果负责。

选房

1、申请人按顺序号先后自行选取小区、楼幢、房号(房源表张贴在选房处)。

2、选房顺序按发放的顺序号依次进行,从第1号开始,如缺号未到场的,则按下一个顺序号依次进行,共138号。每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只能选取一个小区的一个房号,房源被选中后,工作人员做好标记,现场进行公证、登记,不可重复选取,不可更改。

4. 房源选定后,现场办理《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自选房源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在4月21日前到利辛县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监督方式

本次配租活动由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

七、相关要求

1、申请人和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配租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2、完成选房登记、听取公证词后方可离开会场。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活动,由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1、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待分配人员名单

2、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待分配房源表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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