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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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303-00119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3年度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日期: 2023-03-22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303-00119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3年度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日期: 2023-03-22
2023年度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2 16:51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环〔2023〕3号

 

2023年度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亳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17〕205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保部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晥环发〔2015〕44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协同监管,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公正化、科学化水平,增强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转变监管方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本辖区双随机工作年度抽查和安全检查任务,并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情况,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实施步骤

(一)建立“一单两库”

1.建立监管对象库。以利辛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涉危险废物单位为基础,各股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要梳理选定本辖区的监管对象,建立2023年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将监管对象名录录入系统。

2.建立执法人员库。各股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应建立本单位、股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执法人员名录库所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涵盖部门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3.实行动态管理。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确定抽查频次及比例

1.抽查频次: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抽查比例: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对象,设定抽查比例。其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抽查确保做到全年100%,对非重点排污单位抽查确保做到全年不少于5%。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以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设定比例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抽查留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要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执法人员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应采取拍照、摄像、录音等手段,做到检查过程全程留痕,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在24小时内将笔录上传至“安徽生态环境执法系统”。

2.依法查处。加大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下发督办单,由相关部门、相关乡镇督促整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依法处理处罚。符合移交条件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3.廉政保密。环境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按照《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发〔2015〕52号)要求,做好廉政和保密工作,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接受被抽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不得向被抽查对象通风报信,对查处的问题不掩盖、不袒护、不虚报,坚决杜绝失密泄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定期通报。每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前要制定工作方案;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对象名单;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形成抽查发现问题督办单,交由相关部门、乡镇督促整改。

6.抽查信息公开、共享。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股室和大队要充分认识随机抽查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服从统一调度,明确抽查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结合各自的抽查事项,制定具体细则,精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环境监管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同时对随机抽查发现的典型环境污染案件,典型安全问题主动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2023年1月16日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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