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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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713998587B/202302-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文号: 利建办【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2-01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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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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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文号: 利建办【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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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17:03 信息来源: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基调,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会议精神及市委深化“一改两为”聚力“双招双引”全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突破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30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机关考勤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离岗办业务需报备登记,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工作日每天实行四次点名,点名时间为上午八点十分、十一点五十,下午两点四十、五点二十,点名地点为三楼会议室。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值进行点名。

三、因病、因事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严格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病假需附相关病历或医院证明。

四、实行分级请假审批。

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告知主要负责人;2天以上的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签批。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签批、2天由分管负责人签批;3天以上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请假后应及时将书面请假手续报送至局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参加会议、下乡、到工地、出差等情况不能参加考勤的,需提前告知局办公室。

六、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经所在股室、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局办公室登记报备。

    七、考勤和请销假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每周一公布,每月一通报。

八、抽调内部效能督察员,开展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抽查及整改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凡被上级机关检查通报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

九、本制度有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不一致的以及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规定制度执行,各二级机构参照执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