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基调,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会议精神及市委深化“一改两为”聚力“双招双引”全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突破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考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30日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
机关考勤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离岗办业务需报备登记,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工作日每天实行四次点名,点名时间为上午八点十分、十一点五十,下午两点四十、五点二十,点名地点为三楼会议室。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值进行点名。
三、因病、因事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严格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病假需附相关病历或医院证明。
四、实行分级请假审批。
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告知主要负责人;2天以上的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签批。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签批、2天由分管负责人签批;3天以上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请假后应及时将书面请假手续报送至局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参加会议、下乡、到工地、出差等情况不能参加考勤的,需提前告知局办公室。
六、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经所在股室、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局办公室登记报备。
七、考勤和请销假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每周一公布,每月一通报。
八、抽调内部效能督察员,开展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抽查及整改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凡被上级机关检查通报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
九、本制度有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不一致的以及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规定制度执行,各二级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