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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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301-00117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3 发布日期: 20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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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3
发布日期: 2023-01-23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3 10:19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直属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推动医疗美容行业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监管前移,加强指导

    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提醒告诫,发放《医疗美容价格提醒告诫函》等宣传材料,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和销售商品时,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内容。不得收取公示内容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采用划线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不得采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多计耗材使用数量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采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或其他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2. 积极宣传,科学引导

    积极向经营者宣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引导医疗美容机构合法合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3. 密切配合,协作执法

    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和执法协作,通过联合行动和消费投诉举报相结合,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美容机构,及时开展立案处置。

 

 

2022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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