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组织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局 长:马连清
办公电话:0558-8819039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邮箱:hbjbgs@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二、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参与制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
(三)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国家级、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议和新建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依法拟定环境保护的地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发布;审定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和环境统计公告。
(七)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科学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参加国家批准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1、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项环境要素的监测;
2、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等工作的验收监测;
3、负责排污单位治理设施监督监测。
4、负责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的调查监测。
5、负责对污染物减排的要求进行监督监测。
6、负责环境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工作。
7、负责空气自动站的运行及管理工作。
监测站长:车君光 联系电话:13505683490
办公电话:0558-8812138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日常工作职责:
1、负责对企事业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点源污染和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各类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监查。
4、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
5、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负责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及报表工作。
10、负责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转监督。
办公电话:0558-8816518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大队长:刘奇 联系电话:1813289696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综合室职责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印章、信息、安全、会务、文字综合等工作;
2. 组织拟订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承办上传下达事宜;
3. 负责干部职工考勤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4. 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及上级环保部门工作对接;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和领导督办事项;
5. 承担分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分局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
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7. 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生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六·五”环境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3.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业务和法规培训;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参与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8.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各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2.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3.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4.负责分局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编制财务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支付、监督等工作;负责票据监督管理;5 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与办公室共同负责大宗资产添置;6.负责全局干职工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征管和水、电、房租费的收取;及时发放干职工工资、福利、津贴;按财务制度核报工作费用;7.监督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使用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8.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对接,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和领导督办事项;完成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电话:0558-8815572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负责人:解松军:联系电话:1385671050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大气股职责
1.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 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3.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4. 承担县大气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558-8811677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负责人:马刚 联系电话:1396650064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水土股职责
1.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2. 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
3. 做好国、省断面水质考核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4. 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5. 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6. 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 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8.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
9.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10. 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办公电话:0558-8813298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负责人:祝冰清:联系电话:1525637982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项目审批股
1. 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 负责编制综合性相关规划;
4. 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承担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5.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办公电话:0558-8813292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36700
负责人:朱琳:联系电话:1385680999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