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301-0001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1-30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301-0001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1-30
利辛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30 14:48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兜住民生底线,努力抓好财政收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财政党建、廉政、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局党组积极领导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狠抓日常学。局党组每次召开会议,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年学习12次;利用每周一、五早晨晨会,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教材。二是结合活动学。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领财政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我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专题宣讲、学习研讨、座谈交流等,做到每周一次学习或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学深吃透,领会精神实质三是组织上门“送学”。针对老党员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困难,开展“送书到家,送学上门”活动,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无死角。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3月份,出台了《2022年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工作任务清单》,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运行链条化、责任体系科学化。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每周一、五早上点名例会时间,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针对个别人员存在懒政怠政不能胜任岗位情况,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引领财政干部担当有为,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典型案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剖析反思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谈话制度。每季度对班子成员及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实现班子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谈话全覆盖,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廉政谈话29人次。通过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30条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活动,查摆4个问题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全部整改完成。加强对选派扶贫干部日常管理,每月组织帮扶人员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及时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发现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决,切实将扶贫走访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县财政部门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征求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近年来,在办理县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满意度均为100%对违反局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3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增强干部职工自我约束能力。

二、财政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768万元(税收收入115268万元,非税收入765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数的100%,同比增长6.4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7743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4480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5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84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66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4.68%。其中:教育等13类民生支出656487万元,较上年同期(578974元)增加支出77513万元,支出增长13.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465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2014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144803万元)。

(二)扎实做好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围绕民生实事精准发力,坚持民生优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资金投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2022年我县实施省定20项民生实事中的18项(区域医疗水平提升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项只在市级实施),计划投入资金36.4亿元,截至12月底,已拨付资金39.34亿元,资金拨付率108.1%,实际支出资金36.7亿元,资金支出率100.8%

(三)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财政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共计6463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类项目9个,资金规模36913万元(其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资金14602万元,标准化种植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1862万元,标准化养殖大棚建设资金4776万元和种养殖业奖补3557万元,大棚收购项目280万元,乡村旅游项目546万元,农业产业园电力提升改造项目200万元,村级光伏电站电力提升改造项目39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700万元);农村基础建设类项目14个,资金规模24851.18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101万元;就业项目3个,资金规模1150.82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资金规模621万元。从全方位、多角度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四)全力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2022年,我县谋划专项债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72.73 亿元,专项债总需求52.43亿元;申报入库项目5个,总投资25.76亿元,拟申请专项债15.7亿元。发行专项债项目9个,发行金额20.14亿元,已支出19.82亿元,支出进度98.42%。存在问题主要是前期工作启动慢推进慢,部分主管部门对专项债项目谋划认识不足;专项债付息承载压力加大。

(五)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印发了《利辛县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利财[2022]23号),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紧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民生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共清理收回各类预算支出指标7000万元,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

(六)财政改革稳步推进。我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梳理的26项重点任务已完成。建立健全了覆盖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累计出台了《利辛县县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利辛县县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8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了《县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县属企业低效无效资产清退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4项工作方案。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1-12月,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06345.37万元,其中中央231164.40万元,省级35077.47万元,市级21367.60万元,县级18735.90万元。已分配下达部门预算指标306345.37万元,已支付279135.17万元,支付进度91.12%(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94.33%)。发现直达资金预警78条,第一时间将系统预警问题“点对点”推送到相关业务部门,督促整改,实现预警问题动态清零。

(七)开展乡镇财政档案管理提升管理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2022年度乡镇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23个乡镇财政所对2012-2021年(10个年度)期间的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文件,核算形成的有关账表、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资料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入库。目前,乡镇财政档案管理提升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