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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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301-0001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名称: 【面向社会】关于《利辛县禁渔区和禁渔期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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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名称: 【面向社会】关于《利辛县禁渔区和禁渔期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日期: 2023-01-05
【面向社会】关于《利辛县禁渔区和禁渔期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5 11:18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保护和涵养我县水域渔业资源,改善提升水域生态环 境,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安 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利辛县禁渔区和禁渔期设置方案(征求 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6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 lxxmj8800380@163.com)、  邮寄(利辛县前进路30号利辛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236700)、传真(0558-8816211)、电话:0558-8800380、0558-8820102  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利辛县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

 

 

一、起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有效保  护和涵养我县水域渔业资源,改善提升水域生态环境,深化 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西淝河利辛段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 资源评估结果,从2023年开始,我县拟对西淝河(利辛段  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为确保禁渔水域渔业资源的生态平 衡,落实科学禁渔,所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方案报省农业农

村厅批复后实施。

、禁渔区域

西淝河(利辛段水域)

、禁渔时间

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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