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23574446677N /202212-00016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中学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3年利辛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索引号: | 12341623574446677N /202212-00016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中学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3年利辛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利辛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利辛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目标任务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和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应对,妥善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3.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突发公共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4.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学校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1.一般事件(Ⅳ级、蓝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2.较大事件(Ⅲ级、黄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或1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5)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和接种事件;
(6)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3.重大事件(Ⅱ级、橙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5)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特别重大事件(I级、红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六、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及职责
(1)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戴德芳 校长
副组长: 刘立新 康健广 孟杰 副校长
成员:例会行政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刘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具体负责应急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2)主要职责
①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要求,制定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③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④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⑤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⑥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2.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立新兼任。办公室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
(2)严密监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3)检查督促并落实学校应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指导学校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5)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督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6)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其它事项。
3.工作机构及职责
学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成立各类处置工作组,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现场指挥组:戴德芳 为组长,刘立新 康健广 孟杰为副组长,例会行政人员为成员。其工作职责是:①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②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物资等。
(2)警戒保卫组:王辉为组长,门卫、值周教师为成员。其工作职责是:①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在事件救援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事件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师生、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②积极发动和组织教职工群防群治,严密防范次生危害的发生。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紧急通知消防、电力等部门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
(3)宣传报道组:刘随随为组长,其工作职责是:①负责信息发布和报道,协助县新闻单位对事故的报道工作;②及时、准确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医疗卫生组:王辉为组长,校医为成员。其工作职责是:①事故发生后,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协助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现场抢救;②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及时检查、监测食品、饮用水源等的安全情况。
(5)物资保障组:刘明为组长,后勤人员为成员。其工作职责是:①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②及时向上级申请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6)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组:刘明为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其工作职责是:依据学校规划,确定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学校师生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并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规定设置标志牌;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七、预防预警
1.预防
学校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知师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部位,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有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研究,制定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可能产生问题隐患的薄弱环节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点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2.预警
(1)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学校应急处置小组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应急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预警体系建设
(1)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日常储备和安排。
(2)针对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①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报请县委、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子屏等宣传途径,开展安全预防和自救自护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
(2)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培训。开展应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事故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5.解除预警警报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应急措施,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八、信息报送
1.报送原则及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发生或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先直接向县政府报告,再向县教育局逐级报告。
2.报送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发生原因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迟报。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等。
3.报送形式
(1)电话报送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2)紧急文件报送
在信息报送过程中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教育局报告。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时,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学校领导(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并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各项工作。
4. 信息发布
(1)按照相关规定,按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九、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超出本级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高一级别应急预案。
2.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由学校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2)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县教育局。
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3. 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事件应急响应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学校在采取必要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
(2)应维护好事故发生后学校的治安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县教育局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主动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5)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保险机构通报相关情况。
4.现场处置
重大事件发生后,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重大事件现场保护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冷静处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5. 应急结束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按照事件等级上报县教育局,报请批准后,立即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十、学校常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针对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火灾事故
(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由校长决定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育局报告。
(2)应对措施
①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传讯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②学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2.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
(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同时向学校领导和县教育局报告。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教育局,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迅速赶到现场。
(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确保不发生漏诊。
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3)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3.水面溺水事故
(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学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3)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4.拥挤踩踏事故
(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
(2)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3)善后工作
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5.建筑物倒塌事故
(1)报警、报告
当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应对措施
任课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善后工作
对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做好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耐心接待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煤气中毒事故
(1)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迅速向县教育局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2)应对措施
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风。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将轻度中毒者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先松解中毒者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使其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应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3)善后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最新情况。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报警、报告
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2)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8.校园爆炸事故
(1)报警、报告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2)应对措施
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等工作,防止继发性爆炸等事故发生。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隔离带。
(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教育局,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告。
(3)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1)报告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同时报教育局,必要时请求专业部门支援。
(2)应对措施
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善后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做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同时联系公安等部门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在县教育局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12.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1)报警、报告
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
(2)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理赔工作,慰问伤亡者家属,同时做好相关师生、家长说服疏导工作。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3.食物中毒事故
(1)报警、报告
立即就近联系卫生机构(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向县教育局及县疾控中心报告。
(2)应对措施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出售、食用可疑有毒食品,迅速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有毒食品并封存剩余可疑有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对共同进餐的人员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有毒食品取样留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以及卫生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措施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4.传染病疫情
(1)报警、报告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县教育局以及县疾控中心报告。
(2)应对措施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协助有关卫生机构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等)进行随访,并配合有关卫生机构对患病人群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病症变化情况。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县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县教育局并经县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与患病学生(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按照卫生等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以及县疾控中心,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5.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
(1)报警、报告
联系最近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教育局报告。
(2)应对措施
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稳定其情绪。
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按照卫生等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以及县疾控中心,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十一、善后与恢复
1.善后处置
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2.责任与奖惩
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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