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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政府
利辛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2300318495X8/201812-0000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成文日期: 2018-12-21 发布日期: 2018-12-21 16:57
发文字号: 利政办秘〔2018〕16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802111
索引号: 1134162300318495X8/201812-0000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成文日期: 2018-12-21
发布日期: 2018-12-21
发文字号: 利政办秘〔2018〕16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8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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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利政办秘201816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4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18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县政府同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入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利辛提供有力支。

(二)发展目标。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加快实施全县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加快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示范职教集团、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建设。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职业教有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三)统筹产教融合规划布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城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办好特色优势专业,压缩供过于求的专业,重点建设和发展与食品加工、丝网服饰、煤电、光伏、专用车辆及汽车零部件加工等支柱产业相关专业,加快建设与生物制品、绿色照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等相关的专业,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社会发展对接,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能力。

(四)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专业群。围绕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产业发展目标,优化专业服务产业布局,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重点提升新能源、 汽车制造与检修、数控机电、现代农艺、电子商务、物联网、会计、旅游服务等特色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三、发挥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

(五)拓宽企业参与途径。落实社会力量办学财政补助政策,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

(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探索建立职业学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县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县政府对定向培养费用给予补助。

(七)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支持经开区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城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八)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鼓励企业向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奖补。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四、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生产实践体验等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术技能人才兼职授课。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

()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更新职业教育办学理念,推进办学模式改革,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大力支持职业学校联盟建设,强化产业需求导向,完善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体系。

(十一)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开辟公办职业学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提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允许职业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建立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十二)改革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扩大一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

(十三)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发挥职业学校资源优势,面向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允许和鼓励职业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四)强化行业协调指导。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推进本行业产教融合。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指导校企一体化育人。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服务。

(十五)优化市场中介服务。探索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

(十六)打造共享信息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

六、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十七)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十三五”期间,支持优质学校、品牌专业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引导集聚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社区等优质资源,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职业学校。根据利辛发展战略重点和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支撑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形成与利辛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群。

(十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团队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职业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推动财税部门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十九)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统筹本地区校企合作工作,重点做好规划、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督导评估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违反本实施意见,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支持和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宣传校企合作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责、创造伟大的氛围,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职业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职业教育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社会吸引力。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1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构建教育和 产业深度融合

发展格局

重点建设和发展与食品加工、丝网服饰、煤电、光伏、专用车辆及汽车零部件加工等支柱产业相关专业,加快建设与生物制品、绿色照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等相关的专业,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社会发展对接,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能力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2

重点提升新能源、 汽车制造与检修、数控机电、现代农艺、电子商务、物联网、会计、旅游服务等特色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县教育局会同县有关部门

3

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

4

发挥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

支持企业等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 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

县教育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5

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 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 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6

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 县国资委、县工商联,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7

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委会同县有关部门

8

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

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

9

引导职业学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将成果转化作为人才评价重要内容。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会 同县有关部门

10

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县人社局、县总工会会同县有关部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1

加强产教融合 人才培育

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组织开展“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会同县有关部门

12

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

1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14

改革学校治理结构。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县教育局会同县有关部门

15

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强化行业协调指导。优化市场中介服务。 打造共享信息平台。

县教育局、县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16

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十三五”期间,支持优质学校、品牌专业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引导集聚政府、行业、企业、 科研院所和社区等优质资源,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职业学校。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17

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统筹本地区校企合作工作,重点做好规划、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督导评估等工作。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人行利辛县支行、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8-12-21 16:57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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