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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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2
咨询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电话: 0558-88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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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2
咨询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电话: 0558-8815572
【文字解读】利辛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22 15:37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721日,我县出台了《利辛县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政办秘﹝2022﹞26号)(以下简称《预案》)。

现将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制定依据

随着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对新时期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 (Ⅱ级)、较大 (Ⅲ级)和一般 (Ⅳ级)四级。

二、制定意义

《预案》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我县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规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迅速响应和开展有效的应急行动,有效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预案》是我县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根据《预案》迅速启动相关程序,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监测、处置等,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要严格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利辛县突发环境应急的处置工作。

五、重点工作任务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1)事发责任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必要时迅速组织现场救援队伍实施现场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通知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或有关专家,组织人员和装备对事发地污染状况实施监测、汇总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先期处置措施。

4)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如有必要立即向毗邻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发出请求支援信息。

5)按照信息报告规定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应急终止:

1)由事件责任单位根据现场处置情况提出,县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间,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经县委、县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终止应急处置;

2)县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定期针对应急预案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推广不预告时间、不预告地点的实战型演练。要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的目的。

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2022年7月30日

解读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 - 88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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