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关于利辛县建立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1 10:57
信息来源: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利退役军人组办〔2022〕11号
关于利辛县建立军人退役“一件事”
联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便利群众办事,提升我县退役军人对服务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建立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接业务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和再造办理流程,建立组织、公安、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数据资源、团委、人武部跨部门网上联办机制,并实现办理过程全程跟踪,办理结果即时反馈。
二、服务对象
当年度依法退出现役的利辛县内落户安置的退役军人。
三、联办事项
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查、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恢复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含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社保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团员组织关系转移、预备役登记等。
四、职责分工
建立完善军人退役“一件事”跨部门网上联办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军人退役“一件事”牵头工作以及整体组织推进、沟通协调、业务流程确认等工作,做好军人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查等相关事项的办理。建设退役军人政务服务系统,统筹推进相关业务梳理、系统对接等工作,实现与“皖事通办”平台深度对接及数据共享。
2、数据资源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依托“皖事通办”平台为军人退役“一件事”提供线上线下的办理渠道、集约通用的能力支撑、并联审批的协调平台、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通道,指导各部门按统一标准做好所属业务系统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相关部门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
3、公安部门负责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做好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材料流转等工作。通过核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退役军人落户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信息等,实现网上办理退役军人落户、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社保事项办理,做好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材料流转,实现网上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含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社保卡申领等工作。
5、医保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医保事项办理,做好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材料流转,实现网上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探索突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限,开通退役军人医保补缴绿色通道,实现军人退役“落户即参保”。
6、组织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在退役军人集中报到时段,安排专人或委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组织,为退役军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一站式”服务。
7、共青团负责退役军人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做好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材料流转,实现网上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8、人民武装部门负责退役军人预备役登记办理,做好系统对接、信息接收,实现便捷办理退役军人预备役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要内容,是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的具体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大力推进网上办理,方便退役军人办事。
(二)推进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实施。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要术,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等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规范事项运行。各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部门统筹的相关服务事项,对应编制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要素信息,规范统一材料名称、电子证照名称、办事结果名称等,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规范高效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有关部门公众号、网站、 LED屏、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全覆盖、立体式宣传引导,确保退役军人应知尽知,提高军人退役“一件事”的知晓度和办理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冉习文188****5083
县公安局:刘标177****6770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张权177****8259
县退役军人局:王军187****6662
县医保局:戴飞龙139****0622
县数据资源局:张伟151****9833
县人武部:张念龙177****1990
团县委:彭亚改182****3010
中共利辛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