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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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6X3/202308-00059 组配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机构: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6X3/202308-00059
组配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机构: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5 16:21 信息来源: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着力解决我县社区“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县域范围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在尊重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促进、市场调节的作用,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暖心服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一)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社区为载体,聚焦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持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减少失业人数、缩短失业时间,推进更加充分就业。2022年建设2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2100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5000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工作措施

(一)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助力“家门口”就业

1.创新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各村(社区)要建“一台一账一专栏”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亳易聘”精准对接,组织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求职信息摸排登记,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助力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机制,实现企业用工与求职就业的精准匹配,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杠杆,加强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加大对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3.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50个,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2022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疫情防控岗、文明创建岗、消防安全岗等临时性专项岗位不少于400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缓解当前阶段性就业压力,并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使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

(二)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回县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进一步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就业创业生态。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26个,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针对当前就业严峻形势,开发不少于300个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全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200个。

2.促进农民工内就业。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加强在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加强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利辛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继续实施针对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群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部分贴息,对于信誉良好的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三)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落实用工包保责任制。组建由人社、经信、发改、商务等部门组成的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县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用工环境。

2.壮大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发挥我县人力资源优势,对接皖江地区产业转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引导支持我县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我县劳动者技能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融入就业地生活。

3.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补贴性培训6000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稳步扩大系统培养技术工人规模,提高高级工培养比例。通过建立院校毕业生信息库、建立企业实训基地筹备库、建立校企匹配对接机制、完善企业实训基地制度等举措,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推进以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年新增技能人才1000人。

(四)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继续与发达地区签订合作协议,建设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加强与利辛籍务工人员聚集区相关部门和利辛商会的沟通交流。加强对我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积极作用,依托各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六进三送”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对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每年认定“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推动进度较快、成效较好的县(区),省级财政将给予100万元奖补,主要用于统筹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出。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财政资金列支,市、县(区)各承担50%。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全市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通过政府购买信息化、精细化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全市公共招聘服务平台,根据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地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五)阶段性稳就业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保持正常经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在30人(不含)以上,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企业行业类别后,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就业资金和财政资金各承担50%。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稳岗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或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六)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对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省财政将给予岗位所在地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022年建设2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举办“2+N”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

 

年均开展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5000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550个左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26个,2022年,开发300个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12个月就业见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5

 

 

促进农民工县内就业

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指导、3个合适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7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

每年新增技能人才1000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组织皖江皖北劳务对接。

发挥我县人力资源优势,对接皖江地区产业转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引导支持我市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

 

2022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230人左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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