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数据资源局 >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623MB1878173C/202209-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利辛县数据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力解读《利辛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深化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咨询电话: 0558-8818660
索引号: 11341623MB1878173C/202209-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利辛县数据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力解读《利辛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深化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咨询电话: 0558-8818660
【主要负责人解读】利辛县数据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力解读《利辛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深化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6 16:40 信息来源: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指示批示,根据《关于深化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皖视频组〔2022〕1号)和《亳州市“数字亳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深化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整合、共享、应用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打破“信息孤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统筹推进全市公共场所各类视频监控设备整合共享,实现统一管理、减低成本、提升效用。

总体考虑:坚持系统理念、创新体制、集约节约,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负责、部门联动配合的体制机制,以视频数据平台建设为基础,实行“五统一”,推进公共场所各类视频监控设备整合共享。

三、文件起草过程

由信息化推进股负责拟稿,分管同志审核,然后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形成初稿;然后向全县23个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征求意见,汇总意见反馈后,进行修改,形成正式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工作。

五、主要内容

整合共享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露天广场的主要区域,城乡主要路段、路口等主要通行区域,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卡口、检查站、收费站,城镇商业金融集聚区,车站、码头等场所外的露天广场主要区域、重要通道。党政机关单位主出入口,铁路车站、港口的出入口售票大厅、候车大厅等开放区域的人员集聚部位,长途汽车站的出入口、售票大厅、候车大厅等开放区域的人员聚集部位,加油(气)站车辆出入口、服务区。油气、水利等行业重点单位周边一定区域、重点线路沿线,大型商贸中心和农贸市场,学校主出入口,医院主出入口、挂号大厅、候诊大厅等开放区域的人员密集部位,文化场馆的出入口、安检区、室外人员聚集区域,旅游景区主出入口、人员聚集区域,其他重点公共区域。

如何进行整合:

第一步:梳理视频整合清单。各单位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数量、位置、型号、应用等情况,填写《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清单》见附件),报送至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建设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第二步:接入视频资源。202212月底前,各单位自建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按点位区域通过社会资源接入平台汇聚到视频数据平台,并推送至市平台

第三步:常态化规范项目建设。各单位每年按照统一部署将新增的视频监控建设需求报送本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五统一原则统筹组织规划建设。

六、创新举措

县直单位自建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按点位区域通过社会资源接入平台汇聚到视频数据平台,并推送至市平台对场景、功能重复的前端监控设备,通过一机多用、以迁代拆、以租代建、杆塔复用等方式,优化点位布局,做到应整尽整全量接入后,进一步推进视频资源在多个领域的共享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数据资源局、公安局牵头推进工作,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数据资源局,统筹推进全县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根据任务适时开展集中办公,推进有关具体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县相关单位扎实细致开展梳理摸排工作,确保视频整合清单填报详实,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推动监管领域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社会面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利辛县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通报。

(三)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财政部门统筹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视频监控项目资金,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做好项目资金安排。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政策咨询电话:8818622,联系人:江丰,邮箱:lxxsjzyglj@163.com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