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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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73A/202208-0009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志法解读《利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基教股 咨询电话: 0558-881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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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志法解读《利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基教股
咨询电话: 0558-8819216
【文字解读】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志法解读《利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5 11:56 信息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起草了《利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8月1日,县教育局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城关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公安局、住房发展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9日,县委吴书记、政府万县长、王县长听取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制定等有关情况汇报。8月11日,县政府组织招委会成员对招生工作方案集体讨论,会后将讨论后的方案通过县教育局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确定了《利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利辛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的两部分。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招生条件

主要针对6类人群子女,分别设置报名条件:

1.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

2.廉租房、公租房户适龄子女。

3.随迁子女。

4.城区居住房未参加房改或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城区无其它房产的非城区户籍房主适龄子女。

5.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6.“双招双引”人员适龄子女。                                          

五、创新举措

今年在以前的招生方案的基础上,创新保障了小产权房、经商进城务工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双招双引”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需求,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四)严惩违规行为。

各学校要制定并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现象发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要确保全部入学。

七、解读人: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志法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881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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