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利辛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组织绩效、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叶剑 办公电话:0558-8016886
(二)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负责人:郭慧慧 办公电话:0558-8815800
(三)税政一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负责人:李硕 办公电话:0558-8800053
(四)税政二股
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负责人:郭晓婷 办公电话:0558-8833161
(五)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负责人:马国辉 办公电话:0558-8811039
(六)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负责人:巩素珍 办公电话:0558-8809606
(七)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根据需要负责大数据管理、相关任务统筹和质量复核工作。
负责人:王洪峰 办公电话:0558-8812518
(八)税收风险管理股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等事项;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应用;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负责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负责税收风险深化分析、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组织开展中高风险任务应对;统筹开展应对质量复核。
负责人:顾雪峰 办公电话:0558-8808737
(九)组织人事股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负责人:丁艳红 办公电话:0558-8819178
(十)税源管理股(2个)
负责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税源管理一股负责人:张健 办公电话:0558-8805172
税源管理二股负责人:葛绍武(临时负责人)
(十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负责人:陆冰 办公电话:0558-8805822
(十三)党委纪检组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人:杜运田 办公电话:0558-8803753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负责人:赵子海 办公电话:0558-8803852
四、派出机构
(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分局长:邹刚 办公电话:0558-8815112
(二)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特定管理事项,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分局长:于怀 办公电话:0558-8814958
另设置8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1.城关税务分局(副科级) 分局长;孙涛 办公电话:0558-8814881
2.阚疃税务分局(副科级) 分局长;王龙 办公电话:0558-8965288
3.江集税务分局(副科级) 分局长;赵思平 办公电话:0558-8033115
4.张村税务分局(副科级) 副局长;郭伦 办公电话:0558-8035909
5.孙庙税务分局(副科级) 副局长;杜洋 办公电话:0558-8016880
6.马店孜税务分局(副科级) 分局长;高广辉 办公电话:0558-8033119
7.胡集税务分局(副科级) 副局长;陈强 办公电话:0558-8909011
8.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副科级) 分局长;王琦 办公电话:0558-8806221
主要负责人:韦明柱 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安徽省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中路78号
邮编:236700
邮箱:lxxswjbgs2022@126.com
办公电话:0558-8812268 0558-8830357
传真电话:0558-8803856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法定工作日)
网址:http://anhui.chinatax.gov.cn/col/col947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