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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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208-000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6 发布日期: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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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6
发布日期: 2022-08-16
对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6 16:56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红梅、邓彩代表:

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保障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方面

  1. 为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参保居民医疗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2020年11月11日亳州市医保局印发《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实施方案(试行)》(亳医保〔2020〕16号)、《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病同保障”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亳医保〔2020〕17号)文件,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医院新增281种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累计331种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并选择28个手术类病种,在全市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同病同保障”试点。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 〕62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1年7月22日利辛县医保局印发《关于利辛县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医保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医保秘〔2021〕11号),立足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结合实际,确定了14个适宜技术为主的收治病种,进一步扩大支付方式范围。

    2021年11月23日,亳州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门诊适宜技术和住院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医保〔2021〕17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具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和康复诊疗服务项目资质的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中医门诊适宜技术病种15个、住院优势病种8个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2022年1月11日,亳州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印发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的通知》(亳医保〔2022〕1号),在市内医保定点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病科住院费用,实行按床日付费。

    2022年2月14日亳州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亳州市基本医保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DIP付费试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通过试点,不断推进按病种付费、同病同保障、日间病床、按床日付费、DIP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从“要我控费”向“我要控费”转变,激励规范诊疗、节约成本,约束过度医疗、过度需求。

    二、参保宣传方面

    医保是人民群众的一重重要保障,县医保局一直积极进行各种类型的宣传工作。针对在县内的群众,我们采取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字幕,印制发放传单、折页,各大公共电子屏播放视屏、字幕的方式,交通广播定时播放音频等方式宣传;考虑到有群众在外地工作上学,我们委托各大公众号及电信运营商发送温馨提示信息,提醒在外地的群众按时参保。

    在日常工作中,县医保局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十分重视。各医疗机构、乡镇政府医保办都有发放宣传材料,针对群众关心的医保方面的问题都有解释说明,并留有咨询电话,方便群众随时咨询了解。目前正在研究推行医保政策进病房的宣传方式,更加深入直接的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

     

 

 

联系电话:0558—8809339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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