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文旅体〔2022〕40号
关于开展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共利辛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利辛县内部审计工作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利审委〔2022〕4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内审制度等,请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
2.《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当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成立审计组,可由单位内专兼职审计人员组成,也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主要内容:
1.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2.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3.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4.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5.提出单位改进财务管理、审批等方面的建议;
6.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报局党组研究进一步审理。
第四条:专兼职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1.实施审计前形成单位内部审计通知书;
2.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
3.审计结束,提出审计报告。
第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七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30日内提出,向局党组汇报审阅;领导批准同意后,向财务室反馈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第八条:年度内部审计总结及时向审计局反馈上报。
第九条:本制度由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内部审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汪洋波
副组长: 韩 平 陈志超 汪 昊 张婷婷 刘 磊 王 峰
吕曙光
成 员: 于 雷 马 林 杨婷婷 陈国倩 苏晓莉 刘 影
张 驰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县文旅体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汪 昊
副主任:于 雷
成 员:马 林 杨婷婷 陈国倩 苏晓莉 刘 影 张 驰
作为局内部审计工作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本单位审计报告、总结;办理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等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