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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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104-0008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畅同志解读:利辛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奖补实施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5
咨询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88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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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畅同志解读:利辛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奖补实施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5
咨询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8812507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畅同志解读:利辛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奖补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25 16:22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奖补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1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奖补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在本县区域内从事农业(林业)生产、加工经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属于本实施意见奖补范围。

资金出处:县政府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从中央、省、市和县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补贴内容:特色产业基地奖补(包括蔬菜产业奖补、果树产业奖补、中药材产业奖补、稻渔产业奖补),设施农业奖补(包括钢架大棚奖补、日光温室大棚奖补、钢架温控连体智能大棚奖补、食用菌生产大棚奖补),农产品采后设施奖补(包括农产品冷库建设奖补、烘干设施建设奖补),荣誉称号奖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市场奖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奖补。

三、实施步骤

(一)业主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本县区域内从事农业(林业)生产、加工经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利辛县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在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

(二)乡镇初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汇报,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奖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验收意见。汇总后,填报《利辛县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核。一是材料审核。对申报的奖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会同相关部门参加的审核领导小组,对申报奖补项目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主体资格条件、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动物疫情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二是现场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测量,核定面积和规模,填写《利辛县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验收表》,申报主体签字认可,验收组成员签字。

(四)项目公示。县级验收后,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汇总,同时在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项目审计。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委托县审计部门对涉及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量等建设内容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六)兑现奖补。所有奖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统一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负责打卡兑现。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现代农业奖补领导小组,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补贴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财政奖补资金,并取消以后3个年度各类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强化对项目申报的审核把关。经营主体使用财政项目资金建设的项目不予奖补。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做好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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