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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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73A/202205-0007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印发《利辛县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教基函﹝2022﹞5号
发文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基教股 咨询电话: 0558-8819216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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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印发《利辛县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教基函﹝2022﹞5号
发文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基教股
咨询电话: 0558-88192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利辛县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6:45 信息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保障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利辛县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利辛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7日


利辛县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推进和保障课后服务作为“顺民意、暖人心”民生工程及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督导检查,规范课后服务管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服务时间。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开始,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开设晚自习,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

(二)规范服务内容。一是要强化基础服务,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等各类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二是要拓展个性化服务,与学校特色相结合,与校本课程相结合,创设多元时空,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三)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一是规范使用“亳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平台”,结合办学特色,开发课后服务校本课程,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内涵,将市“慧学校”系列课程融入学校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制定可行性方案,使“慧学习”课程落地见效,打造校本建设及特色鲜明的课后服务样板校。二是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不得使用不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人员。

(四)规范费用标准。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依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设定标准,参加“基础服务”的学生,每学期每生收费不超过360元。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的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视情减免费用。

学校要结合实际,确定本校课后服务岗位劳务报酬执行标准,合理发放,原则上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劳务报酬每课时不高于60元。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亳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收费和发放补贴,规范经费管理。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扬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五)严格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强化活动场所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检查,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明确学校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根据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2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行为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正常开展课后服务。

(二)加强督导考核。课后服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学校日常督导评估范围,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违规使用课后服务专项费用、乱收费、搭车收费、课后服务质量差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或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师资保障。一是建设以学校教师为主的课后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学校教师专业和特长,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学区内、联盟内课后服务师资统筹安排。二是由试点学校开始,逐步开展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从保障教师实际需求、完善教师关爱举措入手,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实现优绩优酬,建议学校给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相应的暖心服务。三是充分使用课后服务共享平台,利用好“亳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平台”等五育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个性化和多样化教育服务,全面推动课后服务向纵深发展。

五、宣传推广

各学校要加大课后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力度,及时解答家长关注关心的问题。鼓励家委会、家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为课后服务工作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遴选课后服务样板校和课后服务典型案例,运用新闻媒体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学校课后服务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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