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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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208-0003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汪海洋解读:利辛县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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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汪海洋解读:利辛县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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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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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解读】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汪海洋解读:利辛县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5 10:11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制定背景?

答: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争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通知》(皖环发〔2017〕84 号)和《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函》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该方案指导思想

答:充分发挥我县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区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擦亮“皖北水乡、淮上江南”名片,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该方案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2022 年达到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并申请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

问:请你介绍一下该方案的工作要求?

答:1、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创建保障机制2.建立排污许可制度;3.全面推进河长制;4.建立健全环境监督长制度;5.强化环境信息公开;6.不断完善考核机制;7.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人: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汪海洋;联系方式:0558-88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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