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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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209-00025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预算安排】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预算安排、报表及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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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预算安排】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预算安排、报表及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预算安排】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预算安排、报表及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6 16:09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部门(单位)公开表1

 

 

 

2022年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74.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单位资金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其中: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9.6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

48.31

             其他收入

 

十、节能环保支出

823.43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72.6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74.04

本年支出合计

1,074.04 

 

 

 

 

上年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074.04

支出总计

1,074.04

 

1、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

4、积极做好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结合砖瓦窑厂淘汰、燃煤锅炉淘汰,认真谋划减排项目,争取完成十四五年度目标任务。

5、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6、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7、严肃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重点针对柴油货车开展执法检查,构建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实现动态管理。

8、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配合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探索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10、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

11、深入推进扬尘防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降尘量监测质控工作。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渣土运输车管理,严查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周边道路、可作业的背街里巷等,提高机械化清扫频次。加强对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码头防风抑尘、洒水等设施建设。加强矸石山等露天矿山扬尘整治。严控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12、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升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治理水平。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建立企业清单,指导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加强执法监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餐饮饭店油烟治理。监督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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