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项目背景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项目意义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个别村、组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暂未确权登记颁证的,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项目实施范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四、组织运行模式:
1.制定方案:各乡(镇)上报本区域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利辛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2.上报清册: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做好补贴到户清册制定与审核。严格按照补贴依据的要求,甄别填报《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核实、汇总后在村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兑付补贴资金:各乡(镇)上报信息汇总交付县农业农村局,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五、项目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补贴工作有序进行。
2.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做好本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数据统计与核实、制作到户清册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做好乡镇上报数据汇总,向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和补贴发放清册。
3.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落实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镇乡政府和补贴工作经办部门要及时公布了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资金作用方向:
中央下达资金额为16540万元,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为1976833.38亩,通过测算,确定补贴标准为83.669元/亩。
解读机关: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
解 读 人:王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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