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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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203-0013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 公告
名称: 【专家解读】农业专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秦飞队长对《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西淝河茨淮新河等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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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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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专家解读】农业专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秦飞队长对《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西淝河茨淮新河等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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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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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农业专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秦飞队长对《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西淝河茨淮新河等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8 10:04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管理的通知》(皖农渔〔2013〕50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増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

二、制定项目意义

利辛县茨淮新河与西淝河作为我县饮用水源地,对水资源的保护与水生物种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我县生态文明的建设,采取禁渔期这一保护措施,是以自然界提供的水生生物资源数量有限和生态系统的支持能力有限为依据的,禁渔期执法巡察既是为了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亦有利于鱼类生长、发育和繁殖,促进鱼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禁渔范围:

利辛县茨淮新河全流域。利辛县西淝河全流域。

四、内容概要: 

(一)禁捕物种: 禁渔区自然水域内所有渔业资源物种。

(二)禁渔时间:每年4月1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1)禁止除增殖渔业之外的一切捕捞行为(包括休闲垂钓)。

(2)禁止收购和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3)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五、项目保障措施:

为践行生态环保理念,保护渔业自然资源与水资源安全,特开展禁渔工作,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工作人员对利辛县茨淮新河、西淝河全流域进行禁渔期执法巡察。

        解读机关:利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解  人:秦飞

        联系电话:8805108

        联系邮箱:lxxnync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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