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科技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科技局 >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5A/202205-0002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其他解读】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日期: 2022-05-27
咨询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咨询电话: 8812271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5A/202205-0002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其他解读】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日期: 2022-05-27
咨询机构: 利辛县科技局
咨询电话: 8812271
【其他解读】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27 09:26 信息来源:利辛县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主要任务是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科技支撑;

2.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支持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优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承担实施项目;

3.限额推荐,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由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按下达指标数向省科技厅推荐。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为项目实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

3.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承担的工作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同一项目已获取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兑现程序:

1.省科技厅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等形式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核项目创新性、可行性、绩效目标与指南要求的相符性以及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条件等;

2.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和项目查重、信用记录比对等情况,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研究提出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建议,经厅务会议审议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厅党组会议审定后下达立项计划;

3.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实行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省分别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资助,具体分档支持额度在申报通知中明确,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4.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筹解决;若申请单位不能或不愿补足差额,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