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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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7XG/202203-00090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利辛县民政局张丽主任对《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民基〔2022〕4号)文件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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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利辛县民政局张丽主任对《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民基〔2022〕4号)文件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上级政策解读】利辛县民政局张丽主任对《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民基〔2022〕4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5 10:41 信息来源:利辛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亳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民基20224号)要求,确保2022年4月底前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一、充分认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

落实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解决基层矛盾的有效办法,是开展城乡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

二、全面把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基本原则

2019年开展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各村(社区)普遍制定和修订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但个别地方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一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存在内容空泛、制定程序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推进移风易俗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二要坚持全法合规。三要坚持发扬民主。四要坚持因地制宜。

三、切实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内容

从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五大方面规范内容。重点围绕滥办酒席、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高额人情礼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好逸恶劳、诚信缺失、涉黑涉恶、“黄赌毒”、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靠要”等不良社会风气和垃圾乱扔、污水乱泼等不良生活习惯。

组成: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

名称:《XX村村规民约》《XX社区居民公约》(注:除城关镇16个城市社区制定修订居民公约,全县其他345个村,包括所有农村社区制定修订村规民约)。

正文: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等。

审议主体:XX村村民会议XX社区居民会议

日期:实施生效具体时间。

四、严格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程序

1.征集民意。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

2.拟定草案。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

3.提请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上级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

4.审议表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并应有一定比例妇女参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应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

5.备案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镇党委、政府备案,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五、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加强工作指导。

三要加强广泛宣传。

四要加强监督落实。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将所辖村(社区)制定修订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统一报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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