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所,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执法推进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4日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执法
推进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查处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保障村民住宅用地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局党组“拉高标杆、争先进位,推动全系统工作全面上台阶,确保进入全县第一方阵”这一总体目标,持续抓好法治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听证和集体讨论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卷宗完整规范;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有效管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保障村民住宅用地的合法权益,对符合申请住宅用地及规划条件的,及时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宅基地审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法治轨道上,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制定《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以近年来上级部门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情况通报为切入点,梳理自然资源执法卷宗存在的问题,选取典型案例,全面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
(二)规范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制定《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巡查。积极协调、争取,配齐(中心)所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和无人机。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既弥补人员的不足又能形成震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整治,一体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耕地保护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分类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三)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定《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全面贯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要求,各(中心)所在部门联审过程中,主要负责审查用地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土地的类别,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确保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的合法权利。
(四)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制定《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深入开展信访事项“大起底、大化解、大督办”专项行动,建立信访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穷尽办法、倾尽全力,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信访积案化解。
(五)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业务指导,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2月中旬开始)。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全系统会议,全面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上旬—11月15日)。制发上述四个工作流程、一个培训计划。各(中心)所及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方案要求,围绕“一个目标”,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以学促干、以干促学,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培训,切实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执法巡查、违法行为查处,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全面管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抽取各基层队、所违法案件查处卷宗、信访案件办理卷宗,结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邀请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市局有关科室专业人员对案卷进行评查,看案卷材料是否规范、执法水平是否明显提升,收集日常执法巡查资料和卫片执法检查资料,分析是否全面有效管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宅基地审批备案情况,向乡镇了解基层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是否增加,是否履职尽责。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基层队、所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局规范执法推进年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及局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规范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部门的职责。各(中心)所及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学习培训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将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结合起来,将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既坚持领导干部到头,又推动重心下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崇法、用法、守法,依法依规办事、依法依规履职,促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切实发挥范执法推进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切实强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落实不力的,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不履职尽责、不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办理业务的,严肃开展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质服务提升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
附件1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执法推进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子全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朱德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巩梅耕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思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学涛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王 慧 政治部主任
于 峰 办公室主任
高广付 政策法规和执法股负责人
董 燕 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管理股股长
胡子江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人
倪 明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股长
周文彬 地质矿产综合管理股负责人
徐 峰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和测绘股股长
赵国辉 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负责人
李念峰 林业综合管理股股长
王全兵 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 岩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徐 震 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
张 明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
刘爱华 县西淝河湿地保护中心主任
汪朝奇 县土地复垦整理中心主任
任太行 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站长
张培培 县土地勘测规划室主任
栗进法 城关中心所所长
张树超 胡集中心所所长
张文礼 江集中心所所长
于 洋 阚疃中心所所长
韩恩红 马店孜中心所所长
王 永 王人中心所所长
马 辉 王市中心所所长
刘 勇 望疃中心所所长
周玉山 西潘楼中心所负责人
张志锋 张村中心所负责人
张明华 巩店所负责人
赵 亚 孙庙所负责人
丁 峰 中疃所负责人
陆永清 城北所负责人
杨 涛 汝集所负责人
刘 匡 孙集所负责人
米中华 纪王场所负责人
武登强 新张集所所长
赫 锋 永兴所负责人
戴献忠 旧城所所长
王 伟 大李集所负责人
潘家保 展沟所负责人
毕全才 程家集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策法规和执法股,办公室主任由朱德兵同志兼任,高广付、袁红、张明、赵远为成员。
附件2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人员
业务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本领,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服务本领,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实现“一个目标”,即:拉高标杆、争先进位,推动全系统工作全面上台阶,确保进入全县第一方阵。
二、培训内容
(一)专门法律知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
(二)公共法律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
三、培训方式
(一)请进来培训。《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将邀请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专业人员到我县进行集中培训。
(二)本局培训。《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法》等在我局集中培训。
(三)以会代训。利用周例会时间培训《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四)实地培训。到基层乡镇所结合办理的业务,现场指导培训。
(五)走出去培训。一是到周边省、市借鉴学习;二是借助第四季度省厅各处室业务培训之机,多安排一些人员参加培训。
(六)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各基层队、所要单独列出学习计划,除参加局集体培训学习外,都要安排适当时间组织自学。
四、时间和地点及参加人员安排
第一季度:邀请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专业人员到我县进行集中培训,地点在新能源学校,参加人员是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中心)所全体人员;本局集中培训地点在局五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监察大队、(中心)所全体人员。
第二季度:以会代训,地点在局五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中心)所负责人;自学。
第三季度:实地培训。根据各(中心)所的实际需要,到(中心)所、到违法现场指导培训;自学。
第四季度:走出去培训;实地培训;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