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中疃镇 > 本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51B/202112-00079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中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4 发布日期: 2021-12-04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51B/202112-00079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中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4
发布日期: 2021-12-04
【本级政策解读】《中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4 10:02 信息来源: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全面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被随意占用,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市委、市政府《亳州市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亳发﹝2021﹞11号)及县委、县政府《利辛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利发﹝2021﹞1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该方案实施后,将会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两级耕地保护责任,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现“零新增”提供制度保障,有效提高我镇土地监管工作水平。

二、出台目的

(一)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我镇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主要从全面推行“田长制”和明确田长设置及职责分工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田长制”推行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镇、村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田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大到小进行划分,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

三、创新举措

镇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社区)设立田长、副田长。

镇级田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副田长由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班子成员等联系村(社区)的负责同志担任,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镇纪委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对田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镇党政办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镇党委书记、镇长通知部署和交办的相关工作。

村(社区)级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田长由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以村民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落实网格化管理,由乡镇安排村干部、小组干部兼任信息员,将地块分解到每一个信息员。

镇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


四、保障措施

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列入镇政府绩效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撤销田长职务;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表现突出的田长(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实行年终奖励政策。




五、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中疃镇国土所

联系人:孙如海

联系方式:0558-894121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