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孙明峰局长对《利辛县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的工作方案(试行)》的解析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解决我县乡镇集镇秩序管理中长期存在“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困境问题,提升乡镇集镇管理工作成效和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现就《在全县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和要求向会议报告如下:
《工作方案》由主文和附件组成。主文包括引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工作保障等部分。
第一部分是“引言”,具体内容“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秩序管理工作,夯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基层基础,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明确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的内容,目的,方法和意义。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主线,不断夯实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县乡镇集镇管理工作水平。”明确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的理论指导和政治立场、原则、举措、方法,工作重点、决心、态度和实现目标。
第三部分“目标任务”,主要内容“以乡镇集镇管理实际问题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加大执法资源整合力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在乡镇设立指挥高效、运转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乡镇集镇管理和执法成为常态的工作目标。”主要明确工作开展追求目标,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第四部分“职责分工”,有三个方面内容构成,首先根据县城市管理局“三定”规定,明确了县城市管理局职责。根据《行政处罚》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的监督权、检查权和处罚建议权。负责乡镇城市管理执法队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评议评查和执法管理成效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指导乡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厘清委托授权事项职责边界,明确执法的范围和程序,推动乡镇城市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了县城市管理局在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工作中承担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其次,根据县城市规划区现状和职责分工,厘清了县城市管理局与城关镇、西潘楼镇人民政府在县城市规划区、建成区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县城市建成区内,县城市管理局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分工按照现有的管理体制执行;县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区以外的区域,城关镇、西潘楼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城市管理局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的监督权、检查权和处罚建议权的实施。”
再次,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工作中承担的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其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做好受委托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的监督权、检查权和处罚建议权的实施,开展乡镇集镇规划区经营、卫生、交通和建筑等“四大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为“机构和人员设置”,明确了在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加挂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的牌子,实现了机构专门设置。对乡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求由乡镇统筹安排,人员数量配备,原则上按照乡镇集镇人口的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八配备,集镇人口不足一万人的,按不少于6人配备。其中,限定了取得城市管理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具体是承担乡镇集镇 “四大秩序”的管理,开展对违法行为劝导、制止、取证等工作。
第六部分是“工作保障”,有三个方面内容构成。首先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县城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在推进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工作的作用,要求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谋划、靠前指挥、强力推进,乡镇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其次,做好宣传培训。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同时,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利用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营造工作氛围。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对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帮助提升业务能力。
第三,强化工作保障。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必要的执法装备,每乡镇配备一台执法车辆,采购一定数量执法记录仪,配发执法制式服装;明确乡镇负责落实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的责任。
第四,加强配合联动。要求县城市管理局要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一年内县城管执法中队与乡镇执法队开展对接帮扶。量化帮扶频次,每周半个工作日开展现场指导。细化帮扶责任,指导乡镇执法队开展违法现场纠正、制止劝导、检查勘查、执法文书制作、询问调查等执法实务。明确将对乡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帮扶成效,纳入对县城管执法中队的绩效考核。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管理局要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乡镇派驻机构或直属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1是《利辛县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了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执行等基本执法环节具体要求和规范。
附件2是《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乡镇开展执法工作事项清单》,是基于乡镇集镇管理实际现状,结合县城市管理局2021版《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厘出乡镇集镇管理急需下沉的37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征收,明确委托乡镇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建议等事权及执法依据。
附件3是《乡镇城市管理执法力量配备及县城管执法中队结对帮扶一览表》,根据乡镇集镇人口测算的执法力量配置和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结对帮扶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