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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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政策有哪些?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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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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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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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9-22 11:20 信息来源: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 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政策有哪些?——

     


一、送政策:


每年,全省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适时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开业指导。


二、送服务:


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三、送培训: 


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开展创办企业、改善企业、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等免费创业培训。


四、送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退役2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等群体,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初始创业补贴
退役军人2016年6月17日以后,在我市初始创办小微企业,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

3.首次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
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注:首次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始创业补贴不同时享受。

4. 初始创业投资补贴

退役军人2016年6月17日以后,初始创业投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固定资产投入1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且照章纳税的创业者,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缴纳社保一次性补助
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6、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减税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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