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解读】《江集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7 10:21
信息来源: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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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责任,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市委、市政府《亳州市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亳发﹝2021﹞11号)及县委、县政府《利辛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利发﹝2021﹞1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文件起草过程
自县政府文件印发后,我镇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征求并充分吸收镇林业站、镇国土资源所、镇派出所等相关镇直单位和16个村(居)委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建立镇、 村二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我镇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五、主要内容
(一)严格规划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实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上图入库。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为抓手,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逐步形成“百亩园、千亩方、万亩片”格局。
(二)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
(三) 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加强耕地撂荒监测,强化政策引导,督促恢复耕种。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
(四)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五) 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实施旱地改造为水田工程,增加水田面积,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严格受污染耕地管理。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区等为重点,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六) 加强信息公开。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明示范围,公开田长责任人、责任事项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开展田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七) 加强信息化监管。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区利用变化情况。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八) 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检查等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创新举措
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和镇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以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对村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体现耕地真实数量和质量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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