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李发【2021】35号 大李集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1 16:13
信息来源: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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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大李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镇范围内对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面管控,其中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禁烧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李集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宋健为组长的大李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保站,由镇环保站、镇农业站抽调人员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各村成立相应组织并明确负责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禁烧期间,镇成立2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指导组,分别由镇党委书记宋健、镇纪委书记徐彬任组长,开展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指导工作;各村以包点干部为组长,成立14个禁烧领导小组,监督辖区内人员工作开展情况。镇成立应急分队,配备2辆水车。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每村配备一台旋耕机,一台水车,其它灭火工具。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由镇广播站、环保站负责,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微信等形式,覆盖至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实施精准摸底。由镇农业站负责组织镇、村、组三级干部进村入户,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下季作物种植意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由村负责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智障)户等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及时调查、掌握群众红白喜事时间,做到每一件红白喜事都有专人监管、现场管控。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以“五离”(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一集中(把秸秆集中到堆放点)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灭火。引导群众坚持适期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 “防破坏”工作。随时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由镇美丽办负责,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清除立即着火隐患。
(三)深化农机托管,推进综合农事托管。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一体化作业。并在此基础上,以小麦、玉米生产为主,开展种子、化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农事托管服务与村集体经济收入相挂钩。对延伸的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环节和种子、化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县财政予以实施奖补。
(四)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乡、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乡镇、村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镇包点干部包村责任制,一线指挥,下派镇工作人员到村参与工作。各村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四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的办法,挂图作战,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镇村继续实行责任金制度,党政班子成员按上级要求进行缴纳,镇包点干部每人午、秋两季各缴纳3000元,一般干部缴纳1000元,派出所所长,中心校长、卫生院院长每人缴纳2000元,村书记、主任缴纳2000元,其它村干部缴纳1000元,资金统一上缴县财政账户。
(五)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镇村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防火现象,要及时拍照、拍视屏,留存记录。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六)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拨付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每村按10000元生活费,1000元宣传费用作为村级启动资金。镇财政所要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操作、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和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奖惩兑现
全镇组成2个督查组全镇范围内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不能在岗在位、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坚决实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对督查结果以效能通报的形式每天一通报,效能通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考评;对重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网格落实不到位,摸底流于形式、应急措施流于形式、巡查流于形式的有关责任人,对全镇镇第一把火、连续出现火点失控、火点最多的村镇包点干部,村主要负责人、村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大李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对连续出现火点失控的、火点最多的村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附件:1.大李集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李集镇秸秆禁烧镇下派网格人员一览表
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大李集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健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俊静 分管党委委员
于 海 副书记
黄 伟 人大主席
徐 彬 纪委书记
孙鹏举 党委委员
李玉超 信访副镇长
何 振 党委委员
王 琳 副镇长
李孝政 副镇长
凡瑞平 副书记
谢卫兰 党委委员
成 员:唐永志 环保站站长
吴 翔 环保站副站长
马效臣 计生办主任
李少山 农业站站长
冯 志 派出所所长
李奇志 中心校校长
林 涛 卫生院院长
李 永 统计站站长
李子平 水利站站长
谢 涛 军服站站长
杨贺强 社保所所长
江羽翎 党政办工作人员
杨 亮 信访办主任
姜之安 财管所所长
解子虎 文化广播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陈俊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翔、李少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