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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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725544275K/202109-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公安局“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09-30
咨询机构: 利辛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 0558-870096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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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公安局“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09-30
咨询机构: 利辛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 0558-8700969
有效性: 有效
利辛县公安局“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30 09:48 信息来源:利辛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公通<2021>4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精神,统筹推进当前平安利辛建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县委政法委部署,对全县公安机关“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利辛县公安局“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伟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海涛任第一副组长,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活动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通过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了解社情民意,开展公安宣传,汇报公安工作,营造平安氛围。着力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服务群众中存在的不热情不便民问题,排查化解潜藏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苗头,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治安问题。改进提升工作作风,面对面、心贴心为群众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双提升”。

三、活动安排

2021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0月10日至10月15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局属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各自任务梳理汇总走访对象,印制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安装注册“亳州平安建设服务管理平台”APP(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亳州平安”,或在我家亳州APP中查找“亳州平安”,即可注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和走访内容,做好全体民警辅警的动员部署和走访培训工作。各单位于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利辛县公安局“千家万户访平安”大走访重点服务人员统计表》(附件1)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走访整改阶段

    10月16日至11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分工,全面启动“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进门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填报“亳州平安建设服务管理平台”APP走访电子问卷,广泛深入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意见建议,建立不满意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挂账销号,按照“谁走访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不满意问题明确专人包保和再次入户走访,努力做好问题解决和政策解释等工作,直至重点服务对象满意为止。

(三)总结提升阶段

11月16日至1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本单位在平安建设、执法办案、110接处警及政务服务方面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清单,全面加以整改,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各单位活动总结报告于11月1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问卷调查,当好“调查员”。二是开展平安建设及案件预防、公安工作宣传,当好“宣传员”。三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将问题隐患化解在基层,当好“调解员”。四是帮助配合基层组织做好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当好“管理员”。五是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重点问题、涉法涉诉重点信访问题、公安政务服务问题整改,当好“服务员”。

(二)职责分工

公安机关重点走访对象类型包括: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今年以来各类案件当事人、投诉举报人,特别是侵财类、故意伤害类、交通肇事类、重大刑事类、可防性案件类的当事人、二次回访仍不满意警情的报警人、二次以上市长热线投诉人;涉警信访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人;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安全稳定问题当事人等。各警种要主动对接各派出所,按照《利辛县公安局第四季度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方案》进行捆绑作业,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分类梳理后形成走访名单,明确走访责任人、走访计划和相关要求,开展实地走访,同时要及时掌握、指导派出所开展走访工作。各警种每日梳理填报《“不满意”情况走访登记表》(附件2),根据工作归口和问题所属,推送各派出所或综治部门交办落实,跟进做好群众反馈,每日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扫黑办牵头组织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走访工作。

2)刑侦大队牵头组织今年以来侦办刑事案件当事人走访工作,指导各单位在走访中向群众宣传推广下载“国家反电诈中心”APP。

3)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今年以来重大交通事故当事人走访工作。

4)督察大队牵头组织今年以来涉警投诉人走访工作。

5)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制定走访引语、问题联动答复等口径依据;信访室牵头组织今年以来涉警信访人走访工作。

6)治安大队牵头组织今年以来治安案件当事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人、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安全稳定问题当事人走访工作。

7)指挥中心牵头组织今年以来二次人工回访仍不满意警情报警人、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安全稳定问题当事人走访工作。

8)办公室牵头组织今年以来市长热线投诉人员走访工作,指导各单位在走访中向群众宣传公安政务服务、征求服务类意见建议。

9)宣教室牵头组织制作公安工作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实地巡回宣讲。

10)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网安大队等有执法办案权的单位负责今年以来各自办理案件当事人、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安全稳定问题当事人走访工作。

11)其他综合部门警种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各自服务对象、困难群众救助对象等,积极开展走访、宣传、服务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上率先、全员参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县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包保警种和各派出所,局直单位包保派出所进行捆绑作业,带头下基层到一线,全体民警辅警包干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基层对接。走访中要及时联系对接属地公安机关、基层组织,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警规警纪,与群众面对面、真诚耐心交流,坚决杜绝走访“蜻蜓点水”、敷衍应付甚至冷硬横推。对于现场能够答复问题和能够解决的实际困难要现场答复、解决;现场答复有疑问的,及时联系县局主管警种部门、基层属事单位予以指导、帮助;不能现场答复的,要深入做好解释工作,约定时间(一般问题10日内,复杂问题20日内)及时给予回访答复或解决。

(三)严格督导和责任落实。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大队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从10月16日起每日汇总通报走访情况,每周开展工作调度。对工作迟滞、进展缓慢的将进行提醒通报;对作风懈怠、效率低下的将进行约谈批评;对履职不力、贻误工作、弄虚作假的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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