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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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88G/202109-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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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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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10 16:32 信息来源:利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司法局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70

51.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8

0.7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8.2

51.0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2

27.02

        公务用车购置费

24

24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02万元,占98.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同比未增未减。2020年利辛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1万2019年利辛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02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3.12万元,增加了34.6%,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需要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需要支出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2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88万元,减少28.7%,减少的原因是司法行政工作需要,购买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利辛县司法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利辛县司法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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