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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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61Q/202109-0000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亳州市主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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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亳州市主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亳州市主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9 16:11 信息来源:利辛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主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关停范围:市主城区超采区公共供水区范围内的自备井(井深≥50米),不包括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自备井。

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应关尽关、关管并重。在市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实行应关尽关、先通水后关停,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二是坚持分批分次、分步实施。结合市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情况,逐井调查,制定“一井一策”,迅速行动,加快实施,先行关停城南地表水厂供水区范围内自备井,已排查登记的自备井(井深≥50米)依法限期封闭或封存。

关停措施:对市自来水厂取水井先行实施限采,待城南地表水厂供水能力满足后,予以封存备用;对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医院等特殊行业的自备井实施封存,作为备用水源予以保留,加强日常监管;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酿酒等企业确需保留的自备井,经批准后纳入取水许可管理,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对其他类型自备井实施封闭。

先行关停自备井:对前期已排查登记的81眼自备井,其中关闭79眼、纳入管理2眼自备井为酿酒企业。

关停时限:结合城南地表水厂供水情况,分类实施关停,计划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咨询电话:0558-29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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